- (A)是否做對了事
- (B)資源運用(產出/投入)的表現
- (C)生產成本是否下降
- (D)如何以較佳的方法手段尋求資源
(A)正確。效果指目標達成的程度,也就是「是否做對了事」;效率則是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係。兩者常被混用,本題即在測驗這項區別。
(B)錯誤。產出/投入的表現是「效率」的定義,不是效果。
(C)錯誤。生產成本下降反映相同產出所需投入減少,屬效率面的改善。
(D)錯誤。以較佳方法尋求資源談的是手段與取得方式,仍偏向效率而非目標是否正確。
115年第1次企業內部控制考古題,共 69 題,全部附官方標準答案與逐選項解析。可直接閱讀,也可到練習頁依正式考試科目配比模擬作答。免費、免註冊。
(A)正確。效果指目標達成的程度,也就是「是否做對了事」;效率則是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係。兩者常被混用,本題即在測驗這項區別。
(B)錯誤。產出/投入的表現是「效率」的定義,不是效果。
(C)錯誤。生產成本下降反映相同產出所需投入減少,屬效率面的改善。
(D)錯誤。以較佳方法尋求資源談的是手段與取得方式,仍偏向效率而非目標是否正確。
(A)錯誤。內部控制制度確有針對最高主管的機制,例如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的監督,並非完全不能列入。
(B)正確。制度理論上可將最高主管納入控制,但管理階層凌駕控制是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實際效果仍取決於最高主管的態度與治理機關能否發揮作用。
(C)錯誤。內部控制的主要對象是全體人員與各項作業流程,並非專為最高主管而設計。
(D)錯誤。制度設計再嚴密,仍可能被有權者凌駕,成效並非單由制度強度決定。
(A)錯誤。內部稽核屬監督要素的一環,本身也受控制環境影響,並非其他要素的基礎。
(B)正確。控制環境是其他組成要素的基礎,涵蓋誠信與道德價值、董事會監督、組織架構與職權責任等。環境不佳時,再嚴謹的控制作業也會被規避,故居於架構最底層。
(C)錯誤。董事會及監察人的關注屬控制環境的內涵之一,不等於整個基礎要素本身。
(D)錯誤。控制活動是依風險評估結果所設計的具體措施,位於控制環境之上而非其基礎。
(A)錯誤。納入永續性的用意正好相反,是要求兼顧長期價值而非只看短期財務表現。
(B)正確。永續性概念的重點在於把環境、社會與治理(ESG)因素納入內部控制的整體框架,使永續資訊的產生與報導比照財務資訊,受到同等的控制與監督。
(C)錯誤。永續涵蓋環境、社會與治理三個面向,不只公司對環境的影響。
(D)錯誤。內部控制的目標本就包含營運、報導與遵循,並不限於財務報導的正確性。
(A)錯誤。刻意與財務報告分開揭露並無助於品質,反而可能造成兩套資訊互相矛盾。
(B)正確。永續性資訊應確保準確、透明並與財務報告保持一致。若兩者對同一事件的敘述互相矛盾,使用者將無從判斷何者可信,永續資訊的決策有用性也隨之喪失。
(C)錯誤。永續資訊既然對外報導,就應受到與財務報告相當的品質要求與內部控制。
(D)錯誤。僅遵循地方規定將使資訊無法跨國比較,也不符合逐步趨同的永續揭露準則。
(A)錯誤。董事長屬治理層級、非日常營運的執行者,稽核隸屬其下的獨立性高於隸屬總經理。
(B)錯誤。隸屬董事會是規定所要求的架構,獨立性最強。
(C)正確。總經理是營運執行的最高負責人,本身即為稽核的受查對象;稽核隸屬其下等於由受查者指揮查核者,不利發現與揭露經理階層的缺失。
(D)錯誤。監察人為監督機關,不參與營運執行,稽核隸屬其下的獨立性高。
(A)錯誤。子公司完全不受總公司規範,正是本案受罰的原因。
(B)錯誤。子公司內控可因地制宜調整細節,但不能沒有集團一致的架構與監督。
(C)正確。母公司對子公司負有監督責任,應將子公司內控納入集團整體規劃並監督其執行,同時列入母公司內控有效性的評估範圍,才能避免監理落差被用來規避控制。
(D)錯誤。子公司應納入母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的評估範圍,不得排除。
(A)錯誤。高強度高頻率的風險是最須優先處理者,不可能不加管理。
(B)正確。影響重大且發生可能性高的風險位於風險矩陣的最高象限,應立即決定回應方式(規避、降低、移轉或接受)並投入資源處理。
(C)錯誤。「須加以衡量和判斷」對應的是影響大但發生機率低(或反之)的中度風險。
(D)錯誤。「仍須設法考量」語氣屬影響小、機率低的低度風險,優先性與本題所述風險不符。
(A)錯誤。生產部門是材料的使用者,非驗收點收與入庫的負責單位。
(B)正確。採購確定內容與交期後應通知倉儲部門準備驗收。由倉儲而非採購負責點收入庫,是為使下訂與收貨分屬不同單位,避免同一人既決定買什麼又確認收到什麼。
(C)錯誤。運輸部門負責貨物運送,不承擔驗收與帳務入庫責任。
(D)錯誤。財務部門負責付款,應在驗收完成後憑單付款,不宜參與驗收作業。
(A)錯誤。辨認是找出有哪些風險事件存在,尚未涉及衡量其大小與發生機率。
(B)正確。估計風險事件的重大程度(強度)與發生可能性(頻率),是風險分析階段的工作,其產出為風險排序,作為後續因應措施的依據。
(C)錯誤。控制是分析之後採取降低、移轉或接受等因應作為的階段。
(D)錯誤。迴避屬風險因應的一種策略,是分析結果的後續處置,非分析過程本身。
(A)錯誤。驗收單位屬執行面的作業單位,本身即為被稽核對象。
(B)錯誤。理財與人事單位為管理幕僚,不具客觀檢查與評估內部控制的職能。
(C)正確。內部稽核單位獨立於各營運單位,對內部控制作客觀而有系統的檢查與評估,並直接向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報告,故有管理者耳目之稱。
(D)錯誤。需求與採購單位是交易的發動者,無法對自身作業作獨立評估。
(A)錯誤。電腦連線屬資訊傳輸與作業效率的安排,不是資產與紀錄的實體保護措施。
(B)錯誤。抵押權設定是擔保債權的法律行為,並不防止資產或紀錄被實體侵入或竊取。
(C)正確。雇用警衛看守屬實體控制,直接限制人員接近資產與紀錄。實體控制的核心在於接近限制,未經授權者無法接觸,竊取與毀損的機會即大幅降低。
(D)錯誤。徵信是評估交易對象信用狀況的程序,屬信用風險控制而非實體控制。
(A)錯誤。劃線與支票發票人的信用或變現品質無關,不具評估功能。
(B)正確。劃線支票只能存入銀行帳戶、不得直接提領現金,款項必經帳戶進出而留下完整的資金流向證據,可防止支票遭冒領後無從追查。
(C)錯誤。帳齡分析的窗飾屬應收帳款帳務處理問題,與支票是否劃線無關。
(D)錯誤。證實應收帳款餘額真實性須靠函證與對帳,劃線並無此作用。
(A)錯誤。識別適用法令並涵蓋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要求,正是遵循性控制目標下組織應執行的事項。
(B)錯誤。指定資料保護專員並由其對管理者、使用者與服務提供者說明各自責任與應遵循程序,屬合適的遵循性作為。
(C)正確(即不適當者)。該敘述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統計或學術研究所設的免除適用條款,屬法規本身的例外規定,並非組織為達成遵循性所應建立的控制作為,置於此處並不相稱。
(D)錯誤。說明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之意旨,屬組織識別適用法令時應掌握的內容。
(A)錯誤。管理者期待預定目標達成屬正常的績效要求,本身並不構成道德風險徵兆。
(B)正確。員工被迫達成不切實際的短期目標,會形成舞弊三角中的壓力因子,是最典型的道德風險警訊;目標與能力脫節時,粉飾數字往往成為員工的理性選擇。
(C)錯誤。委外經營是常見的營運策略,並非潛在道德問題的觀察指標。
(D)錯誤。利用政府優惠政策本身合法,除非另有不當操作,單就此事實不足以判定道德問題。
(A)錯誤。供應商發票僅涵蓋已收到請款單據者,若貨已收而發票未到即會被遺漏,無法測試完整性。
(B)錯誤。採購訂單代表已下單,未必已收貨,據以查核會混入尚未發生負債的項目。
(C)正確。測試完整性應從交易已發生的證據出發,驗收單正本代表貨品確已收到、負債確已成立,逐筆追查至帳上即可發現漏未入帳者。方向是由實際事項追向帳簿,與測試存在性相反。
(D)錯誤。已付現支票只反映已付款者,漏列的未入帳負債根本不會出現在其中。
(A)錯誤。控制環境涉及誠信價值觀、組織架構與職權指派,本案問題不在文化或態度。
(B)正確。完全依賴單一供應商而未評估集中度與營運中斷風險,也未據以規劃異地備援,屬風險評估未辨識並衡量重大風險的缺失;控制之所以缺漏,根源是風險根本沒有被評估到。
(C)錯誤。控制作業是風險評估後所設計的具體措施;此處是評估階段即未察覺風險,非單純執行面問題。
(D)錯誤。監督作業針對既有控制的持續評估,本案缺的是原本就未建立的備援規劃。
(A)錯誤。估價正確性須檢視取得成本、折舊方法與耐用年限等,實體檢查無法證明金額是否允當。
(B)正確。實地檢查資產是否確實存在,直接驗證存在性聲明,防止帳上有而實際無的虛列資產。由帳面追查至實體,測試的即是存在性。
(C)錯誤。完整性須反向由實體或原始憑證追查至帳上,以發現有物未入帳者,方向與實體檢查相反。
(D)錯誤。列報正確性涉及財報上的分類與揭露是否適當,非實體檢查所能驗證。
(A)錯誤。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且未逾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屬法定得蒐集處理利用之例外情形。
(B)正確(即不屬例外者)。商業行銷不是特種個人資料的法定例外事由,向主管機關報備亦無從創設蒐集權源。特種資料涉及當事人核心隱私,例外採列舉且從嚴,商業利益不足以正當化。
(C)錯誤。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進行研究,且資料經處理後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者,屬法定例外情形。
(D)錯誤。法律有明文規定得蒐集者,屬法定例外情形。
(A)錯誤。倫理教育有助於降低舞弊動機,但屬軟性措施,並非本案長期未被發現的設計缺失主因。
(B)錯誤。授權矩陣規範的是交易核准層級,庫存現金遭挪用問題出在保管與查核,而非核准權限。
(C)正確。庫存現金長期被挪用而未察覺,反映資產保管職能與定期、不定期盤點機制缺位。現金屬高風險資產,須以保管與記帳分離加上突擊盤點,才能及時發現差異。
(D)錯誤。客戶資料加密屬資訊安全控制,與庫存現金的實體保管無關。
(A)錯誤。控制環境指誠信、組織架構與職權責任等基礎面,本案並非價值觀或架構問題。
(B)正確。政策已修訂卻未即時傳達給應遵循者,屬資訊與溝通要素的缺失。控制要能運作,相關資訊必須及時、正確地傳遞給需要據以行動的人員,否則新政策形同不存在。
(C)錯誤。控制作業本身(新的存取政策)已經建立,問題出在未讓使用者知悉。
(D)錯誤。監督作業是對控制運作的持續評估,本案缺口發生在政策發布的傳達環節。
(A)錯誤。完整性指存貨是否全數入帳,須靠盤點與截止測試,非詢問陳廢情形所能證明。
(B)錯誤。存在性指帳列存貨確實存在,須以實地盤點驗證。
(C)錯誤。表達及揭露涉及財報分類與附註是否適當,詢問滯銷情形只是其判斷的間接輸入。
(D)正確。存貨若陳廢或滯銷,其淨變現價值可能低於成本而須提列跌價損失,故該詢問取得的是評價聲明的證據。倉庫人員最直接掌握呆滯狀況,是評價判斷的重要一手資訊。
(A)錯誤。進貨運費本應計入存貨成本,誤列營業費用會使銷貨成本低估、毛利率虛增,是可能原因。
(B)錯誤。虛列不實銷貨收入通常無對應的銷貨成本,會拉高毛利率,是可能原因。
(C)正確(即最不可能者)。漏列銷貨收入會使毛利與收入同時減少,而相對應的銷貨成本仍留在帳上,結果是毛利率下降而非偏高,與觀察到的異常方向相反。
(D)錯誤。高毛利產品占比提高的銷售組合變動,本來就會推升整體毛利率,是合理原因。
(A)錯誤。員工聘任與升遷屬經理人的日常人事管理職權,非審計委員會職責。
(B)錯誤。財務報表查核的規劃是簽證會計師的工作;審計委員會負責遴選、監督會計師及其獨立性,而不是替其規劃查核。
(C)錯誤。預算編製屬管理階層的經營規劃職能。
(D)正確。督導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建置與運作是審計委員會的核心職責。該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居於管理階層之外,才能對財務報導與內控品質作獨立監督。
(A)錯誤。資安威脅與內部政策持續變動,一次性訓練的效果會迅速衰減,維持現狀等於放任缺失。
(B)正確。應建立定期再訓練並輔以測驗,確認人員確實理解而非僅出席。測驗提供可查核的成效證據,使訓練從形式要求轉為可驗證的控制。
(C)錯誤。訓練可委外執行,但內容適切性與成效驗證的責任仍在公司,不得全權移轉。
(D)錯誤。資安風險存在於所有接觸資訊系統的人員,僅訓練主管無法涵蓋主要暴險面。
(A)錯誤。大量而普遍的證實測試是傳統查核的做法;風險基礎審計依風險評估結果調整證實程序的性質、時間與範圍。
(B)錯誤。主管在旁持續監督屬查核品質管理的一般要求,並非風險基礎審計的特徵。
(C)正確。風險基礎審計要求先充分瞭解受查者及其產業、營運與內部控制,據以辨認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再把查核資源集中於高風險領域,而非對所有項目平均施力。
(D)錯誤。期間上的明顯劃分並非風險基礎審計的特徵,其重點在風險導向的資源配置。
(A)錯誤。執行者若不理解控制規定的意義與作法,控制將流於形式而失效,敘述正確。
(B)錯誤。資產保管與相關紀錄屬不相容職務,應由不同人擔任以相互勾稽,敘述正確。
(C)正確(即敘述有誤者)。串通舞弊與管理階層凌駕同屬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職務分工的前提是各方不勾結,一旦串通,分工的相互制衡即被破解,故不能說良好設計可防止串通舞弊。
(D)錯誤。人為疏失與疲倦所致的錯誤屬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無法完全排除,敘述正確。
(A)錯誤。此僅描述資訊系統處理的標的,未涵蓋溝通機制,定義並不完整。
(B)錯誤。僅強調告知與內外部溝通,遺漏了產生所需資訊的系統面,只說到一半。
(C)正確。資訊與溝通兼含兩個面向:既要有能產生規劃、執行、監督所需資訊的系統,也要有使需求者適時取得資訊的機制。有系統而不流通,或有溝通而無可靠資訊,控制都無法運作。
(D)錯誤。確保指令被執行的控制系統是控制作業的描述,不是資訊與溝通。
(A)錯誤。高階管理者的支持是風險管理能否取得資源與跨部門配合的前提,屬關鍵成功要素。
(B)錯誤。先集中處理少數重大風險以做出成效,是常見且有效的推動方式。
(C)錯誤。以既有風險管理活動為基礎逐步擴充,可降低阻力並保留組織既有經驗。
(D)正確(即非成功要素者)。一次性全面大幅改革需耗費龐大資源、衝擊既有作業且成效難以驗證,容易半途而廢;企業風險管理宜循序漸進、由重大風險逐步擴展並持續調整。
(A)正確。企業風險管理的基本前提是企業存在的目的在為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因此風險管理的目標是在可承受的風險胃納內極大化價值,而非單純消除風險。
(B)錯誤。帶來風險是經營活動的伴隨結果,不是企業存在的目的。
(C)錯誤。減損價值正是風險管理要防止的後果,不會是企業存在的前提。
(D)錯誤。控制架構是達成目標的手段,並非企業存在的目的。
(A)錯誤。永續資訊雖有部分量化指標,但整體並非以結構化數字為主。
(B)正確。永續報導大量涉及政策、治理、策略與利害關係人議合等敘述性內容,資料來源分散且格式不一,屬質性且未結構化的資訊。這也是其內部控制較財務資訊更難建立的原因。
(C)錯誤。永續資訊須跨部門蒐集,涵蓋環安、人資、採購與供應鏈等,非僅來自財務部門。
(D)錯誤。永續資訊來源多元且常包含外部資料,並非單一來源的純量化資料。
(A)錯誤。前向性控制屬事前預防,在錯誤發生前即加以阻斷,例如事先核准;本題錯誤已經發生。
(B)正確。程式內建辨認標準並在錯誤發生的當下立即反應給操作員,屬即時性控制。其價值在於錯誤尚未流入後續流程前就被攔下,修正成本最低。
(C)錯誤。回饋性控制是事後就已發生的結果加以比較檢討,例如對帳與差異分析,時點在事後而非當場。
(D)錯誤。潛伏性形容問題存在而未被察覺的狀態,並非一種控制方法的名稱。
(A)錯誤。帳齡分析反映收款狀況,與客訴處理程序是否妥適無關。
(B)正確。客訴的意見分類及檢討分析表能一次呈現客訴的類型、件數與處理結果,稽核人員得以掌握全貌並據以選樣深入查核,是查核客訴作業最合適的起點。
(C)錯誤。銷貨報告單記錄銷售實績,無法反映客訴的內容與處理情形。
(D)錯誤。無過失事件報告單僅涵蓋認定公司無責的案件,樣本已被篩選,據以查核將遺漏真正有問題的案件。
(A)錯誤。事先設定進出金庫的時間,是在事件發生前限制接近機會,屬前向性控制。
(B)錯誤。提領前須經核准,是在行為發生前把關,屬前向性控制。
(C)錯誤。先經信用評等審核賒銷額度再准出貨,是交易前的預防措施,屬前向性控制。
(D)正確(即與前向性控制無關者)。錯誤已經發生後才由程式即時反應給操作員,屬即時性控制;前向性控制的關鍵在於作用時點在事件之前,而非事發當下的偵知與提示。
(A)正確。人才選拔階段即排除道德或能力不適任的應徵者,是防弊的第一道控制活動。事前不錄用比事後管理成本低得多,也避免不適任者一進入組織就取得接近資產的機會。
(B)錯誤。行為守則與道德職能訓練屬進用後的持續性管理,時序在選才之後。
(C)錯誤。發現徵兆立即處理屬事後偵測與矯正,是最後而非第一道防線。
(D)錯誤。員工密報制度是舞弊的偵測管道,須待不當行為發生後才發揮作用。
(A)正確。董事與經理人之間既須保持獨立性以發揮監督功能,又須維持必要的相協性使經營得以推動,這一組張力的平衡正是評估公司治理與控制環境良窳的關鍵。
(B)錯誤。家族背景與服務年資屬個人條件,與治理機制是否有效並無必然關係。
(C)錯誤。董事間有無業務聯誼管道不僅無助於治理,過度聯誼反而可能削弱獨立性。
(D)錯誤。經理人的國外學歷屬人事資格條件,並非公司治理架構的評估重點。
(A)正確。客戶無異議付款,等於以行為表示對帳單金額的認可,屬默認。企業將帳單寄給外部客戶,實際上是借客戶之手對自身出帳正確性進行獨立驗證,是一項成本極低的控制。
(B)錯誤。默許指容忍他人的行為,語意重在放任而非確認金額無誤,與本情境不符。
(C)錯誤。莫衷一是形容眾說紛紜無法定論,與客戶單方付款的行為無關。
(D)錯誤。不置可否指不表明態度,但客戶既已付款,即屬明確的認可行為。
(A)錯誤。以交易循環為對象的查核屬營運或財務面稽核,重點在流程控制是否有效。
(B)正確。遵循稽核的重點在於查核公司作業是否符合法律、命令、主管機關規定及內部政策與程序。其判準是外部規範與內部規章,而非效率或財報正確性。
(C)錯誤。查核財務報表與總分類帳帳戶餘額屬財務稽核的範疇。
(D)錯誤。資訊系統運作效能的查核屬資訊稽核或營運稽核。
(A)錯誤。人際關係的考量會損及稽核的客觀性,不應成為建議的附帶條件。
(B)正確。稽核建議必須伴隨成本效益的考量,控制所耗成本不應超過其可望降低的損失。缺乏這層衡量的建議,往往因不切實際而不被採納,形同無效。
(C)錯誤。以未來職務輪調為考量會產生利益衝突,違反稽核獨立性。
(D)錯誤。稽核人員應迴避利害關係,而非把利害關係納入建議的考量。
(A)錯誤。整體目標的作用在於使各部門方向一致,而非成為目標分歧的依據。
(B)正確。整體目標是制定各部門目標的依據,部門目標須由整體目標往下展開,才能確保各單位努力的方向合流。目標若非源自同一上位目標,控制與績效評估都會失去共同基準。
(C)錯誤。部門目標須與整體目標一致,但各部門職能不同、目標內容自然有別,並非要求統一化。
(D)錯誤。具體量化屬目標設定的技術要求,不是整體目標與部門目標之間的關係。
(A)錯誤。溝通能力有助於資訊傳遞,但資訊傳到之後仍須經判讀才能支持決策。
(B)正確。決策者除取得充分資訊外,還需具備有邏輯且有意義地使用資訊的能力。資訊本身不會產生決策,未經解讀與推論的大量資料反而造成負荷,判讀能力才是把資訊轉為競爭力的關鍵。
(C)錯誤。追隨資訊科技屬工具面的更新,不等於能正確運用資訊做出判斷。
(D)錯誤。追蹤與紀錄屬資訊的蒐集與保存作業,仍停留在資料層次。
(A)錯誤。現金與有價證券分由不同人管理,兩者同屬保管職能,只是分散保管,並非不相容職務的區分。
(B)錯誤。由出納寄發對帳單反而是不當設計,掌管現金者若又控制對帳管道,即可掩飾挪用。
(C)正確。會計負責記錄、出納負責保管,兩者為典型的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離。記帳與保管由同一人包辦時,即可一面挪用款項一面調整帳載加以掩飾,勾稽功能完全喪失。
(D)錯誤。保管人員並非不能兼任任何職務,只是不得兼任與其保管職能相衝突的記錄或核准工作。
(A)錯誤。紀錄核對是帳帳、帳實之間的勾稽,依價值分級保管本身並非核對行為。
(B)正確。按價值將材料分為 A、B、C 三級並施以不同程度的保管與盤點強度,屬保障資產實體安全的控制活動。其邏輯是把有限的保管資源集中在價值高、損失衝擊大的品項上。
(C)錯誤。職能分工處理的是人與職務的分派,與材料依價值分級保管無關。
(D)錯誤。與計畫、預算或前期績效比較屬績效檢討類的控制,非實體保管措施。
(A)錯誤。存貨數量與狀態變動頻繁,期前盤點後仍須處理至決算日的滾動變動,效率不高。
(B)錯誤。未入帳負債的查核重點正是決算日前後的截止情形,必須接近或在決算日後執行。
(C)錯誤。應付帳款餘額至決算日仍持續變動,期前查核無法涵蓋期末餘額。
(D)正確。廠房設備金額大但交易筆數少、變動緩慢,期前查核後只需補查期中至決算日的增減即可,最適合在結算日前實施。查核時點的選擇取決於該科目在期末前後的變動程度。
(A)錯誤。在創新導向的知識產業,一成不變地嚴格遵循職務說明書會扼殺應變與創意。
(B)錯誤。禁止批評將阻斷回饋管道,使職務說明書無法隨業務演進而修正。
(C)正確。以創新為導向的知識產業,工作內容難以事先窮舉,職務說明書應保留彈性並鼓勵員工提出檢討與創見,使其隨實務持續更新,而非當成固定不變的作業指令。
(D)錯誤。把職務說明書視為顛撲不破的結晶,等於否定其須隨環境調整的性質。
(A)錯誤。促進市場透明度與效率是有效公司治理架構的基礎之一。
(B)錯誤。符合法治精神是有效公司治理架構的基礎之一。
(C)錯誤。清楚劃分檢查、監理與裁罰機構間的權責,是有效公司治理架構的基礎之一。
(D)正確(即非屬基礎者)。OECD 準則的出發點在保障股東與利害關係人權益、維持市場透明有效並符合法治;若以公司利益凌駕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權益,反而正是治理機制要防範的情形。
(A)錯誤。維持最大安全存量與及時存貨降低庫存的目的正好相反。
(B)錯誤。實務上仍須保留因應交期延誤與品質不良的緩衝,完全零庫存難以達成。
(C)錯誤。及時存貨是要減少而非提升持有存貨的必要性。
(D)正確。及時存貨依實際需求時點進料,把庫存責任前移至供應商,可降低持有存貨的必要性與倉儲、資金積壓成本。代價是對供應鏈準時交貨與品質的依賴度大幅提高。
(A)錯誤。請購單僅表示需求提出,尚未實際收貨,無法據以驗證庫存增加的正確性。
(B)錯誤。訂購單代表已下單,但貨品是否收到、數量是否相符仍未確定。
(C)正確。永續盤存紀錄的入庫數量應與驗收單核對,因為驗收單是貨品確實收到並經點驗的原始憑證,兩者相符才能確認帳載數量有實際收貨支持。
(D)錯誤。支付供應商的銀行紀錄反映付款事實,付款金額與實際收貨數量未必一致。
(A)錯誤。收帳績效不佳會使應收帳款餘額累積、平均收現天數拉長,週轉率因而下降。
(B)錯誤。客戶營運發生困難導致延遲付款,應收帳款積壓,週轉率下降。
(C)正確(即非其原因者)。應收帳款週轉率由賒銷淨額除以平均應收帳款計算,分子與分母都與存貨評價無關;存貨價值高估影響的是存貨週轉率與毛利,不會改變應收帳款的週轉速度。
(D)錯誤。徵信作業不佳會放帳給信用不良的客戶,回收轉慢,週轉率下降。
(A)錯誤。支出紀錄與銀行調節是否確實由不同人執行,是典型的職能分工控制,稽核人員可直接測試其執行情形。
(B)錯誤。驗收報告、發票與訂購單的三方勾稽是付款循環的核心控制,可抽樣測試比對是否落實。
(C)錯誤。有價證券買賣的核准屬授權控制,可查核核准層級與紀錄,是常見的控制測試項目。
(D)正確。依產品線區分收入與費用只是管理報導用的會計分類,目的在提供績效資訊,並非為防止錯誤或舞弊而設的控制,故無控制可供測試。
(A)錯誤。虛構收入所產生的應收帳款永遠收不回來、持續累積在帳上,週轉率是下降而非增加。
(B)錯誤。虛構的收入通常沒有相對應的實際成本,毛利率不會因此下降。
(C)正確。虛增收入時多半同時虛增應收帳款,而該帳款無現金流入、餘額不斷堆高,平均應收帳款的增幅超過銷貨增幅,週轉率(銷貨÷平均應收帳款)因而下降。這也是查核虛增收入最常用的分析性指標。
(D)錯誤。若未同時虛增銷貨成本,毛利率確實可能上升,但這取決於作帳方式;本題所問「最可能」的必然現象是應收帳款週轉率下降。
(A)錯誤。讓管理階層與內部稽核共同承擔並評估控制有效性,正是自行評估的重要目的。
(B)錯誤。及早發現控制缺失與風險是自行評估的主要效益之一。
(C)正確。自行評估屬企業內部的監督機制,與外部會計師基於獨立性所執行的查核目的不同,兩者不能互相取代,公司仍須依法接受外部審計。
(D)錯誤。強化治理與自我監督能力,本來就是推動自行評估的目的。
(A)正確。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才能不受被稽核的經理階層指揮,確保稽核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其發現也才能直達治理層。
(B)錯誤。隸屬總經理會使稽核受其管轄,形同自我監督,獨立性不足。
(C)錯誤。規定是隸屬董事會,並非可在董事會與總經理之間二擇一。
(D)錯誤。財務主管本身是稽核的受查對象,稽核不得隸屬其下。
(A)錯誤。督導子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及業務資訊系統,本即規定所要求的監督作為。
(B)錯誤。母子公司間建立有效的財務及業務溝通系統,是規定要求的內容。
(C)錯誤。重大事項事前陳報、其他影響權益或證券價格的重大事項於事實發生時立即報告,符合規定。
(D)正確(即違反規定者)。母公司應按月取得各子公司月結的管理報告並分析檢討,「至少每半年」的頻率過低;子公司異常若拖到半年才發現,母公司已無從即時處理。
(A)錯誤。若子公司可因非公開發行而免於揭露,母公司即可藉由子公司規避公告義務,規定不容許此漏洞。
(B)正確。子公司本身非公開發行公司、無公告申報的主體資格,故其應公告申報事項一律由母公司(該公開發行公司)代為辦理,確保集團資金流向對投資人透明。
(C)錯誤。非公開發行的子公司不是申報主體,無法自行辦理公告申報。
(D)錯誤。申報主體由規定明定為母公司,不是公司可自行選擇的事項。
(A)錯誤。資金貸與期限並非自動撥日起算五個月。
(B)錯誤。此係自董事會通過日起算一年,但期限的起算基準是實際動撥日,不是決議日。
(C)正確。短期資金貸與以一年為限,並自實際動撥日起算;X3/6/1 動撥,屆滿一年即為 X4/5/31。以動撥日起算,是為避免決議後遲遲不撥款而變相延長實際貸放期間。
(D)錯誤。展延須另依規定的授權程序辦理,並非可無限期續貸而無屆期問題。
(A)錯誤。20% 並非規範所定之差距比例。
(B)錯誤。15% 並非規範所定之差距比例。
(C)正確。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的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 10% 以上時,須洽會計師表示具體意見。門檻的用意在於:估價差距過大即代表交易價格的允當性存疑,須由第三方專業人士再行把關。
(D)錯誤。5% 並非規範所定之差距比例。
(A)錯誤。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此敘述正確。
(B)錯誤。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此敘述正確。
(C)錯誤。委員任期與委任的董事會屆期相同,此敘述正確。
(D)正確(即敘述有誤者)。成員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時,規定要求在遠短於六個月的期間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委員會人數不足即無法有效決議,補任期限必須短,六個月並非規範所定之期間。
(A)錯誤。全體董事半數未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但限於「當日」延後且次數有限制,不得逕行延後數日。
(B)錯誤。門檻是出席董事過半數,非三分之二;未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C)正確。會議進行中在席董事已不足出席董事過半數時,經在席董事提議,主席應宣布暫停開會並得於當日延後開會。此規定確保決議始終是在足額出席的狀態下作成。
(D)錯誤。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時,得由其指定的董事代理主持,並非不得代理。
(A)正確。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絕對人數+相對比例」雙重標準,是為避免董事席次多的公司只放兩席獨董而稀釋其制衡力量。
(B)錯誤。三人是審計委員會的組成人數下限,不是證交法對獨立董事席次的規定。
(C)錯誤。五人並非法定的獨立董事最低人數。
(D)錯誤。證交法第14條之2對獨立董事席次有明文規範,並非未規範。
(A)錯誤。此規定的適用對象為股票上市或上櫃買賣之公司,敘述正確。
(B)錯誤。外國掛牌公司不在本條規範對象內,敘述正確。
(C)正確(即敘述不正確者)。本條的立法目的在照顧非管理階層的基層薪資,經理人屬管理階層,不在「基層員工」範圍內。
(D)錯誤。提撥比率得以固定數、一定區間或下限等方式於章程訂明,敘述正確。
(A)錯誤。此項確須經董事會通過,但並非唯一者。
(B)錯誤。此項確須經董事會通過,但並非唯一者。
(C)錯誤。此項確須經董事會通過,但並非唯一者。
(D)正確。稽核主管任免、年度稽核計畫、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三者都須經董事會決議。共通點在於它們都直接關係到稽核的獨立性與董事會對內部控制的最終責任,因此不能停留在經理階層決定。
(A)錯誤。總資產 10% 並非資金貸與公告申報所採用的標準。
(B)錯誤。淨值 5% 並非規範所定之公告門檻。
(C)錯誤。新臺幣 3 億元並非規範所定之金額門檻。
(D)正確。新增貸與金額達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2% 以上者,須於事實發生日起算 2 日內公告申報。採絕對金額與相對比例並行,可避免大公司以比例稀釋、小公司被絕對金額誤傷。
(A)錯誤。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敘述正確。
(B)錯誤。不能親自出席時,得依章程規定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敘述正確。
(C)正確(即敘述有誤者)。委託代理出席應「逐次」出具委託書,並載明召集事由的授權範圍,不得以第一次的委託書概括涵蓋日後各次會議;否則代理人將在董事不知議案內容的情況下代為表決。
(D)錯誤。以視訊參與董事會者視為親自出席,敘述正確。
(A)正確。調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是源自監察人的調查權,設置審計委員會後由獨立董事成員得個別單獨行使,無須經委員會決議,以保留即時查證的機動性。
(B)錯誤。代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屬審計委員會行使之職權,非個別獨立董事可單獨為之。
(C)錯誤。召集股東會屬審計委員會行使之職權。
(D)錯誤。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的公司代表,屬審計委員會行使之職權。
(A)正確(即敘述錯誤者)。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三人,而非由一般董事中挑選三人以上;若可由非獨立董事出任,委員會即失去獨立監督的意義。
(B)錯誤。成員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敘述正確。
(C)錯誤。相關法令及守則對監察人之規定,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敘述正確。
(D)錯誤。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修正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敘述正確。
(A)錯誤。決議未達全體董事三分之二同意,本身並非董事會議事辦法所定的公告事由。
(B)錯誤。股東會不同意董事會提案,與董事會議事錄之公告申報規定無關。
(C)正確。獨立董事對議案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除載明議事錄外,並應於董事會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此設計是讓治理層內部的異議能傳達給外部投資人,避免監督意見被董事會多數決掩蓋。
(D)錯誤。全體出席並一致通過屬正常情形,無異議可資揭露。
(A)錯誤。公開說明書另有其應記載事項與簽章規定,非本項所指之財務報告。
(B)錯誤。年報為提供股東會的綜合性資料,並非財務報告本身。
(C)正確。季財務報告屬證券交易法所稱的財務報告,應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出具聲明書。要求三方具名,是為使編製與呈報責任具體可歸屬到個人。
(D)錯誤。每月營運(營收)公告非財務報告,不適用此簽章規定。
(A)錯誤。一個月並非法定的短線交易期間。
(B)錯誤。三個月並非法定的短線交易期間。
(C)正確。內部人及持股逾 10% 之股東,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而獲利者,公司得請求歸入其利益。此制度採客觀期間推定,不問是否實際使用內線消息,以降低舉證困難。
(D)錯誤。十二個月並非法定的短線交易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