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地方自治大意(初等考、地特五等) 考古題與解析
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初等考、地特五等)考古題,共 50 題,全部附官方標準答案與逐選項解析。可直接閱讀,也可到練習頁依正式考試科目配比模擬作答。免費、免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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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歷屆試題。初等考與地方特考五等實際上以「總成績平均達 60 分且無科目為零分」及格,不是單科及格制;此處的 60 分是單科練習的參考線,不是考選部的及格標準。同一份試卷由多個類科共用,初等考與地特五等的科目結構相同,故合為一個題庫。
試題與解析(50 題)
1. 對於地方政府意義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基於國家法令行使治理權的組織
- (B)一種治理地方的機制
- (C)常指地方行政機關
- (D)地方政府可行使地方治理權,不受中央政府約束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政府的治理權來自國家法令的賦予。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政府是治理地方事務的機制。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一般用語中的地方政府,多指地方行政機關。
(D)正確。我國是單一制國家,地方自治權由憲法與法律賦予,地方仍受中央的立法拘束與自治監督;說其行使治理權不受中央約束,與地方自治的本質不符。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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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 題
2. 罰鍰是地方自治實務上常見的對人民處罰措施,地方制度法對此類處罰措施有嚴謹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鄉(鎮、市)規約均可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 (B)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10 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 (C)逾期不繳納罰鍰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 (D)自治規則與委辦規則因係地方行政機關所制定,非經地方立法機關審議通過,故不得訂定有關罰則
解析
(A)正確。得就違反自治事項的行政義務規定罰鍰或其他行政罰者,限於「直轄市法規」與「縣(市)規章」;鄉(鎮、市)規約並無訂定罰則的權限。此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罰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罰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罰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須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故僅得以自治條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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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 題
3. 若有某人口數30 萬之市,其市長有意更改市名,應該如何進行?
- (A)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 (B)直接由市政府報行政院核定
- (C)由市議會通過,由市政府報行政院核定
- (D)由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解析
(A)錯誤。內政部並非直接報行政院,尚須先經市議會通過。
(B)錯誤。市政府不能逕自報行政院,須先經議會通過並由內政部轉報。
(C)錯誤。程序上不是由市政府直接報行政院,而是由內政部轉報。
(D)正確。市(省轄市)名稱之變更,由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地方民意先行,再經中央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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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 題
4. 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我國憲法採聯邦制之設計,凡未劃歸於中央之權限,均屬地方所保有
- (B)法國及德國均屬單一制國家
- (C)我國憲法規定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如有爭議者,應由立法院解決之
- (D)英國、日本及美國均屬聯邦制國家
解析
(A)錯誤。我國採單一制;剩餘權歸屬地方是聯邦制的特徵。
(B)錯誤。法國是單一制,德國則是典型的聯邦制。
(C)正確。憲法明定中央與地方之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D)錯誤。英國與日本為單一制,只有美國是聯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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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 題
5. 有關地方制度法,並未規定下列何種職務的產生方式?
- (A)村長
- (B)鄉民代表
- (C)縣長
- (D)鄰長
解析
(A)錯誤。村(里)長由村(里)民依法選舉產生,地方制度法設有明文。
(B)錯誤。鄉(鎮、市)民代表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產生,地方制度法設有明文。
(C)錯誤。縣(市)長由縣(市)民依法選舉產生,地方制度法設有明文。
(D)正確。地方制度法僅規定村(里)以內之編組為鄰,並未規定鄰長如何產生;實務上由村(里)長遴報公所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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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5 題
6.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民選地方公職人員或民意代表為參選其他公職原因,將個人戶籍遷出原先當選現任公職的行政區域,其戶籍遷出多久以上,即會遭到依法解職?
- (A)6 個月
- (B)4 個月
- (C)2 個月
- (D)3 個月
解析
(A)錯誤。六個月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的居住期間要求,不是解職的門檻。
(B)正確。民選地方公職人員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四個月」以上者,即失其與該地域的連結,應依法解除職權或職務。
(C)錯誤。兩個月不是法定期間。
(D)錯誤。三個月不是法定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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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6 題
7. 若甲縣縣長有意推動與鄰近乙直轄市合併,下列何程序錯誤?
- (A)縣政府需與直轄市政府共同擬訂改制計畫
- (B)需取得縣議會與直轄市議會同意
- (C)需在改制計畫中敘明改制後之議會及市政府所在地
- (D)需報請內政部核定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程序錯誤者。相關直轄市政府與縣政府得共同擬訂改制計畫。
(B)錯誤。本題要選程序錯誤者。改制計畫應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同意。
(C)錯誤。本題要選程序錯誤者。改制計畫應敘明改制後的議會與市政府所在地等事項。
(D)正確。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最終應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核定權在行政院,內政部只是轉報機關。此項把核定機關寫成內政部,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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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7 題
8.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縣(市)民之權利?
- (A)對縣(市)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 (B)對縣(市)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 (C)對縣(市)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 (D)對於縣(市)議員有請求提供民眾服務之權
解析
(A)錯誤。對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是法定的居民權利。
(B)錯誤。對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是法定的居民權利。
(C)錯誤。對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是法定的居民權利。
(D)正確。地方制度法所定的居民權利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使用公共設施、享受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請求資訊公開五項;議員的選民服務屬政治上的實踐,並非法律賦予居民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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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8 題
9.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地方性公投適用的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 (A)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 (B)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 (C)地方居民資訊公開請求權的確認
- (D)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與複決
解析
(A)錯誤。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是地方性公民投票的法定適用事項。
(B)錯誤。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是法定適用事項。
(C)正確。公民投票用於創制或複決規範與政策;居民資訊公開請求權的有無屬個案的法律爭議,應循行政救濟途徑確認,不是公投所能處理的事項。
(D)錯誤。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是法定適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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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9 題
10.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法律地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依法實施地方自治
- (B)為公法人
- (C)為地域團體
- (D)為行政院派出機關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實施地方自治。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自治團體具公法人地位。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自治團體以一定地域及其居民為基礎,屬地域團體。
(D)正確。地方自治團體有自己的意思機關與獨立的法人格,並非行政院的派出機關;精省後的省才是行政院派出機關。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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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0 題
11. 下列何者為最基層之地方自治團體?
- (A)縣(市)
- (B)鄉(鎮、市)
- (C)村(里)
- (D)鄰
解析
(A)錯誤。縣(市)是第二層級的地方自治團體,其下還有鄉(鎮、市)。
(B)正確。地方自治團體分為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三個層級,鄉(鎮、市)為最基層者。
(C)錯誤。村(里)只是鄉(鎮、市、區)之下的編組,不具公法人地位。
(D)錯誤。鄰是村(里)以內的最小編組,更非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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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1 題
12. 有關自治事項之概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僅指依憲法規定應由地方自治團體辦理之事項
- (B)指地方自治團體得自為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 (C)指地方自治團體不受上級政府監督之執行事項
- (D)僅指地方自治團體負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解析
(A)錯誤。自治事項的來源除憲法外,尚包括地方制度法及其他法律規定應由地方辦理者。
(B)正確。自治事項是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法律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其辦理而負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的事務。
(C)錯誤。辦理自治事項仍受上級的適法性監督,只是不受合目的性監督。
(D)錯誤。僅負行政執行責任的是委辦事項;自治事項兼負政策規劃與執行成敗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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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2 題
13. 下列何者非縣(市)得以自治條例規範之內容?
- (A)縣(市)各級學校教育之興辦及管理
- (B)縣(市)公共債務
- (C)縣(市)之司法制度
- (D)縣(市)河川整治及管理
解析
(A)錯誤。縣(市)各級學校教育之興辦及管理,是縣(市)自治事項,得以自治條例規範。
(B)錯誤。縣(市)公共債務屬其財政自治事項。
(C)正確。司法制度須全國一致,憲法明定為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地方無從以自治條例加以規範。
(D)錯誤。縣(市)河川整治及管理,是縣(市)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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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3 題
14. 假設A 直轄市環境維護自治條例定有罰則,應經下列何程序,始得發布?
- (A)報內政部核定
- (B)報環境部核定
- (C)報行政院核定
- (D)報行政院及環境部核定
解析
(A)錯誤。直轄市法規定有罰則者,核定機關是行政院而非內政部。
(B)錯誤。核定機關依層級而定,不因業務性質改由業務主管機關核定。
(C)正確。自治條例定有罰則者應報經核定後發布;直轄市法規報行政院核定,縣(市)規章則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
(D)錯誤。核定機關為行政院一家,不須再併報業務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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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4 題
15. 桃園市政府依建築法授權,就建築管理事項所訂定並發布之自治法規,其法律性質應屬下列何者?
- (A)自治規則
- (B)市規章
- (C)市規約
- (D)法規命令
解析
(A)正確。地方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就自治事項所訂定發布的規範,屬「自治規則」;名稱雖依授權而來,性質仍是地方的自治法規。
(B)錯誤。市規章是縣(市)自治條例的名稱,須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
(C)錯誤。市規約是鄉(鎮、市)自治條例的名稱。
(D)錯誤。法規命令是中央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所訂;地方行政機關訂定者,地方制度法定名為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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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5 題
16. 有關自治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所制定之自治規則,其罰鍰最高以新臺幣10 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 (B)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發布
- (C)鄉(鎮、市)之自治條例發布後,應報請縣政府備查
- (D)縣(市)之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未定有罰則時,應於公布後報請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解析
(A)正確。得規定罰鍰的是「自治條例」而非自治規則——罰則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須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此項把主體寫成自治規則,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定有罰則的自治條例應分別報經行政院或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鄉(鎮、市)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未定罰則的縣(市)規章,公布後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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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6 題
17. 下列何者為地方自治團體自治權之內涵?
- (A)考試權
- (B)自主組織權
- (C)司法權
- (D)監察權
解析
(A)錯誤。考試權專屬考試院,非地方自治權的內容。
(B)正確。自治權的內涵包括自主組織權、自治立法權、自治行政權、自治財政權與自治人事權;其中自主組織權即決定是否設置特定機關及其組織的權限。
(C)錯誤。司法權須全國一致,屬中央權限。
(D)錯誤。監察權專屬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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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7 題
18.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法,關於一定比例保險費由直轄市政府補助之規定,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憲法明文規定,社會保險之本質屬地方自治事項
- (B)未侵害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自主權之核心領域
- (C)地方自治團體對全民健康保險事項負有協力義務
- (D)符合財政收支劃分法,關於直轄市財政責任分配之特別規定
解析
(A)正確。憲法將社會立法列為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並未明文規定社會保險屬地方自治事項;大法官也是從協力義務而非自治事項的角度立論。此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該解釋認定此一補助義務未侵害地方財政自主權的核心領域。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解釋指出中央與地方對全民健康保險互負協力義務。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解釋認其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範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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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8 題
19. 有關委辦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中央得依法賦予地方自治團體委辦事項
- (B)地方自治團體對委辦事項負行政執行之責
- (C)地方自治團體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訂定委辦規則
- (D)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備查後發布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中央得依法賦予地方自治團體委辦事項。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委辦事項的政策由委辦機關決定,地方僅負行政執行之責。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為辦理委辦事項,得依法定職權或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D)正確。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核定是其生效要件;備查只是報請知悉,兩者效力不同。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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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19 題
20. 若某直轄市議員的雙重國籍身分經查證屬實,依法應由那個機關予以解除公職?
- (A)行政院
- (B)內政部
- (C)該直轄市政府
- (D)該直轄市議會
解析
(A)正確。直轄市議員有法定解職事由時,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解職機關對應各該層級的自治監督機關。
(B)錯誤。由內政部解職的是縣(市)議員。
(C)錯誤。市政府是行政機關,無權解除議員職權,否則將破壞行政與立法的分立。
(D)錯誤。議會不是議員的解職機關;議會得罷免的是議長、副議長的職位,不是議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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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0 題
2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院停止直轄市長職務之事由?
- (A)涉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
- (B)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
- (C)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
- (D)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者
解析
(A)錯誤。涉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屬法定停職事由。
(B)錯誤。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屬法定停職事由。
(C)錯誤。貪污治罪條例之罪於第一審即得停職,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自更在其內。
(D)正確。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是「解除職權或職務」的事由,效果比停職更重;停職針對的是判決尚未確定、僅涉嫌重大的階段。此項不屬停職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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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1 題
22.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各該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
- (B)直轄市與其他直轄市合辦之事業,經有關直轄市議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之
- (C)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 (D)合辦事業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事項者,應由直轄市議會議決之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自治團體對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責。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合辦事業經有關議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之。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跨區域的自治事項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
(D)正確。合辦事業涉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職權事項者,法律的設計是「得由一方議會決議,委由其他議會代為行使」,而非一律由直轄市議會議決——否則等於讓其中一方單方決定他方的職權行使。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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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2 題
23. 關於地方公職人員之選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係以各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為具體規範
- (B)係以各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規則為具體規範
- (C)係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為具體規範
- (D)係以公民投票法為具體規範
解析
(A)錯誤。選舉事務關係參政權,屬中央立法事項,不由地方以自治條例規範。
(B)錯誤。自治規則更不可能作為選舉的規範依據。
(C)正確。地方公職人員的選舉與罷免,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統一規範,以確保全國選制的一致與公平。
(D)錯誤。公民投票法規範的是創制複決事項,不是公職人員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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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3 題
2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里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下設里,置里長1 人,由各里民大會選舉出
- (B)里長受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里公務及交辦事項,為區公所組織法規所定之編制人員
- (C)里長選舉,經兩次受理候選人登記,無人登記時,得由區公所就具有該里長候選人資格之里民遴聘之
- (D)里長領有事務補助費,是受有俸給之公務人員
解析
(A)錯誤。里長由里民「依法選舉」產生,不是由里民大會選出。
(B)錯誤。里長受區長指揮監督辦理里公務,但並非區公所組織法規所定的編制人員。
(C)正確。村(里)長選舉經二次受理候選人登記仍無人登記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就具候選人資格的村(里)民遴聘之,其任期以本屆任期為限。
(D)錯誤。里長為無給職,僅支領事務補助費,不是受有俸給的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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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4 題
25. 關於縣(市)議員選舉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縣(市)議員名額應有政黨比例代表
- (B)縣(市)議員就職滿1 年,方可罷免
- (C)縣(市)人口超過160 萬者,縣(市)議員總額至多不得超過60 名
- (D)縣(市)議員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後,由內政部解除其職務,並通知各該縣(市)議會
解析
(A)正確。政黨比例代表(不分區)是立法委員的選制;縣(市)議員全部由選舉區選出,並無政黨比例代表名額。此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公職人員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縣(市)人口在一百六十萬人以上者,議員總額不得超過六十人。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縣(市)議員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由內政部解除其職務並通知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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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5 題
26. 下列何者並非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得使用之名稱?
- (A)局
- (B)處
- (C)中心
- (D)委員會
解析
(A)錯誤。局是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的法定名稱之一。
(B)錯誤。處是一級機關或一級單位得用的名稱。
(C)正確。一級機關(單位)的名稱限於局、處、委員會;「中心」是所屬機構或更低層級機關的名稱。
(D)錯誤。委員會是一級機關的法定名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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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6 題
27. 下列行政首長,何者無任命政務官之權限?
- (A)南投市市長
- (B)嘉義市市長
- (C)高雄市市長
- (D)花蓮縣縣長
解析
(A)正確。南投市是縣轄市,其公所並無政務職的設置;縣轄市市長只能依法任免常任人員,不能任命政務官。
(B)錯誤。嘉義市是市(省轄市),市長得任命一定比例的政務職主管。
(C)錯誤。直轄市市長得任命副市長及一定比例的政務職首長。
(D)錯誤。縣長得任命副縣長及一定比例的政務職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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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7 題
28.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有關縣(市)政府首長或主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非屬於縣(市)政府之成員
- (B)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總數二分之一之主管或首長得列政務職,其職務比照簡任第12職等
- (C)縣(市)長任免之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均無須具備相關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 (D)縣(市)政府之最高常任文官為副縣(市)長
解析
(A)錯誤。這些主管或首長仍是縣(市)政府的成員,只是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而具身分保障。
(B)正確。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扣除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者後,其總數二分之一得列政務職,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
(C)錯誤。未列政務職者仍須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一概免除。
(D)錯誤。副縣(市)長是政治任命的職位;縣(市)政府的最高常任文官是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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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8 題
29. 有關村(里)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村(里)為地方自治團體
- (B)村(里)長由村(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3 年,連選得連任1 屆
- (C)村(里)長為有給職
- (D)村(里)長應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
解析
(A)錯誤。村(里)只是鄉(鎮、市、區)之下的編組,不具公法人地位。
(B)錯誤。村(里)長任期四年,且法律只規定連選得連任,未設連任屆數的上限。
(C)錯誤。村(里)長為無給職,僅由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
(D)正確。村(里)長受鄉(鎮、市、區)長的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這正說明村里是行政上的末端編組而非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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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29 題
30. 縣(市)長停職者,應如何處理?
- (A)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 (B)由內政部派員代理
- (C)依法辦理補選
- (D)由副縣(市)長代理
解析
(A)錯誤。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的是直轄市長,且適用於辭職、去職、死亡而非停職。
(B)錯誤。派員代理適用於職位出缺的情形;停職期間職位並未出缺。
(C)錯誤。補選以職位出缺為前提,停職者仍保有職位,可能因改判無罪而復職。
(D)正確。停職與去職不同:職位仍在、只是暫停行使,故由副縣(市)長代理其職務,待停職原因消滅後即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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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0 題
31. 關於地方立法機關會議類型與任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新當選之民意代表宣誓就職、推舉議長、副議長、主席、副主席之會議,稱為預備會議
- (B)定期會每年開會1 次
- (C)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得經大會決議延長。延長之會期,不得進行質詢
- (D)議員、代表請求召開臨時會時,議長、主席對於是否召開有裁量權
解析
(A)錯誤。新當選代表宣誓就職並推舉議長、副議長的會議稱為「成立大會」。
(B)錯誤。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即每年兩次。
(C)正確。審議總預算的定期會,會期屆滿而議案未畢或有其他必要時得決議延長;但延長的會期不得作為質詢之用,以確保集中處理預算。
(D)錯誤。請求符合法定人數與要件時,議長、主席應於十日內召集,並無准駁的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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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1 題
32.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關於直轄市議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超過250 萬人者,其區域議員名額不得超過55 人
- (B)直轄市議員由原住民選出者,原則上以其行政區域內之原住民為選舉區
- (C)直轄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名額在4 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 (D)經選出之直轄市議員,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解析
(A)正確。區域議員名額的分界是: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此項把門檻與名額都寫錯,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原住民選出的議員,以其行政區域內的原住民為選舉區。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各選舉區選出的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經選出的議員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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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2 題
33.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鄉(鎮、市)民代表至少須有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 (B)直轄市議會議員至少須有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 (C)除黨團外,縣(市)議會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亦得合組所謂的政團
- (D)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黨團辦公室得視實際需要,由各該議會提供之
解析
(A)正確。得組成黨團的是直轄市議會與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規模較小,並無黨團的設置。此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直轄市議會議員三人以上得組成黨團。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未達黨團人數者,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得合組政團。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黨團辦公室得視需要由議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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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3 題
34. 屏東縣議會之委員會開會時,若欲瞭解特定事項,下列何者並非委員會得邀請列席說明之對象?
- (A)屏東縣縣長
- (B)屏東縣政府人事處處長
- (C)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處長
- (D)屏東地政事務所主任
解析
(A)正確。委員會或小組開會邀請列席說明的對象,法律明文排除各該地方行政首長;縣長列席的場合是大會的施政報告與總質詢,而非委員會。
(B)錯誤。人事處處長是縣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得受邀列席說明。
(C)錯誤。農業處處長是一級單位主管,得受邀列席說明。
(D)錯誤。地政事務所主任是縣政府所屬機關首長,得受邀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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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4 題
35.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總預算案之審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 個月前審議完成,並將預算議決案於會計年度開始15 日前發布之
- (B)地方立法機關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地方行政機關參照法令辦理
- (C)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自治法規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 (D)地方立法機關對於地方行政機關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解析
(A)正確。審議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固然無誤,但預算議決案是由地方「行政機關」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發布,不是由立法機關發布。此項把發布主體寫錯,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附帶決議不具拘束力,由行政機關參照法令辦理。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為法律或自治法規所不許者除外。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立法機關對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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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5 題
36. 縣(市)政府就縣(市)議會之已議決案,若認為窒礙難行時,得提請縣(市)議會進行覆議,下列何者非屬提請覆議案之範圍?
- (A)縣(市)自治法規之議決案
- (B)縣(市)預算之議決案
- (C)縣(市)決算之審核報告之議決案
- (D)縣(市)特別稅課之議決案
解析
(A)錯誤。自治法規的議決案屬得移請覆議的範圍。
(B)錯誤。預算的議決案屬得移請覆議的範圍。
(C)正確。決算審核報告的審議是對已執行預算所為的事後監督,性質上屬審核而非對未來的決策,法律未將其列入得移請覆議的事項。
(D)錯誤。特別稅課的議決案屬得移請覆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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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6 題
37. 桃園市與新竹縣之間,若發生交通運輸事項之事權爭議,依法應由何機關作為行政解決之權責機關?
- (A)總統府
- (B)行政院
- (C)內政部
- (D)交通部
解析
(A)錯誤。總統府不處理地方自治團體間的事權爭議。
(B)正確。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桃園市為直轄市、新竹縣為縣,正落在此一情形。
(C)錯誤。由內政部解決的是縣(市)與縣(市)之間的事權爭議。
(D)錯誤。交通部是業務主管機關,非地方間事權爭議的裁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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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7 題
38. 國家各區域經濟發展速度不一,為避免區域失衡,有違憲法上平等原則,中央政府得給予財力較弱之地方政府財政補助,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地方政府得申請下列何種補助款?
- (A)競爭型補助款
- (B)計畫型補助款
- (C)協商型補助款
- (D)恩給型補助款
解析
(A)錯誤。補助辦法所定的類型中並無「競爭型補助款」。
(B)正確。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分為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一般性補助款依公式設算撥付,計畫型補助款則由地方就特定計畫提出申請。
(C)錯誤。並無「協商型補助款」這一法定類型。
(D)錯誤。並無「恩給型補助款」這一法定類型;補助以法定基準與計畫審查為據,不是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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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8 題
39. 地方自治團體認為自治監督機關所為監督措施有違法時,應採取何種方式救濟?
- (A)逕向司法院大法官提起憲法審查
- (B)請求行政院介入
- (C)由立法院協商之
- (D)監督措施屬行政處分者,可先依訴願法提起訴願救濟
解析
(A)錯誤。聲請憲法法庭裁判須先用盡審級救濟,不能逕行提出。
(B)錯誤。請求行政院介入不是法定的救濟途徑。
(C)錯誤。立法院處理的是中央與地方的權限爭議,不是對監督措施的救濟。
(D)正確。監督措施若具行政處分性質,地方自治團體得先依訴願法提起訴願,續行行政訴訟;用盡審級救濟後仍認其地方自治權受損者,才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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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39 題
40. 甲直轄市公有停車場供不應求,為調整特殊期間的停車需求,通過「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有關本自治條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地方自治條例應經甲市議會議決
- (B)自治條例與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效
- (C)自治條例經甲市議會議決後,甲市政府在收到後,原則上應於30 日內公布
- (D)若甲市政府未依法執行其議決案,甲市議會對於得請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報請立法院邀集有關機關協商解決之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自治條例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自治條例與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效。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行政機關收到議決案後,原則上應於三十日內公布。
(D)正確。議決案延不執行或執行不當時,議會得請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報請「行政院」(縣市為內政部、鄉鎮市為縣政府)邀集有關機關協商解決,而不是立法院。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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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0 題
41. 下列關於村(里)長之敘述,何者錯誤?
- (A)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
- (B)無給職
- (C)民選公職人員
- (D)各鄉(鎮、市、區)公所編制人員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村(里)長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村(里)長為無給職,僅支領事務補助費。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村(里)長由村(里)民依法選舉產生,屬民選公職人員。
(D)正確。村(里)長雖受區長指揮監督,卻是民選產生、無給職,並未列入公所的組織編制;把他當成公所編制人員,與其民選身分相矛盾。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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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1 題
42. 臺灣民主轉型已然成功,地方自治運作逐漸從舊的傳統法制關係轉型為當代的府際網絡治理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顯得不合時宜?
- (A)中央與各地方自治團體間必須建立主動積極、密切合作的夥伴關係
- (B)地方制度法等法制規範不得任意修正,以促進府際網絡治理關係
- (C)地方政府須以網絡治理觀念及電子化治理方式等因應全球化政經環境
- (D)地方自治需要採全球性思維、地方性行動、公私協力推動
解析
(A)錯誤。中央與地方建立主動積極的夥伴關係,正是府際網絡治理的核心。
(B)正確。法制須隨環境調整才能容納新的治理模式;主張法規不得任意修正「以促進」網絡治理,本身即自相矛盾,也與轉型的需求背道而馳。
(C)錯誤。以網絡治理與電子化治理因應全球化,是當代地方政府的必要能力。
(D)錯誤。全球性思維、地方性行動與公私協力,正是當代地方自治的實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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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2 題
43. 近年來臺灣的地方自治,無論在實務發展或研究定向上,都如同一般民主國家發生轉型與蛻變,對此轉型與蛻變的範圍,下列何者錯誤?
- (A)「中央集權」與「地方委辦」
- (B)「地方自治」與「地方治理」
- (C)「在地化」與「全球化」
- (D)「大有為政府」與「小而能政府」
解析
(A)正確。「中央集權」與「地方委辦」講的是既有體制內權限如何配置,兩者並非對立的轉型兩端;其餘三組都是描述典範轉移的對照軸線。
(B)錯誤。由地方自治轉向地方治理,是轉型的核心軸線之一。
(C)錯誤。在地化與全球化的張力,是轉型討論的重要面向。
(D)錯誤。由大有為政府轉向小而能政府,是政府角色蛻變的軸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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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3 題
44. 地方治理在民主政治運作模式下,可提升地方政府自我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擴大組織員額編制的能力
- (B)整合分歧地方利益的能力
- (C)擔任地方凝聚行動者角色的能力
- (D)整合各社會團體的能力
解析
(A)正確。地方治理強調的是在有限資源下整合各方力量、提升效能,而非擴張組織與員額;擴編反而與精簡政府的方向相反。此為錯誤敘述。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整合分歧的地方利益,是治理能力的核心。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地方政府扮演凝聚各行動者的角色,是治理的關鍵功能。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整合各社會團體是治理網絡得以運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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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4 題
45.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財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縣(市)及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
- (B)地方議會得針對印花稅自主調高稅率(額)
- (C)鄉(鎮、市)預算收支短差,得以發行公債彌平之
- (D)直轄市預算收支差短,依法得向行政院請求酌予補助,作為彌平之方式
解析
(A)正確。地方制度法明定縣(市)與鄉(鎮、市)應致力於公共造產,以自身經營所得充裕自有財源。
(B)錯誤。地方得在法定範圍內調高地方稅稅率,但印花稅與土地增值稅明文排除在外。
(C)錯誤。得以發行公債彌平收支短絀者,限於直轄市與縣(市);鄉(鎮、市)不得發行公債。
(D)錯誤。直轄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並非向行政院請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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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5 題
46.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得附加徵收之國稅,下列何者正確?
- (A)遺產與贈與稅
- (B)關稅
- (C)貨物稅
- (D)加值型營業稅
解析
(A)正確。地方稅法通則容許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就特定國稅附加徵收,遺產及贈與稅即在其列,且徵收率設有上限。
(B)錯誤。關稅是對進出口貨物課徵的邊境稅,牽動對外貿易與國際條約,專屬中央,不容地方附加。
(C)錯誤。貨物稅已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設有分配予地方的機制,不在得附加徵收之列。
(D)錯誤。加值型營業稅同樣已有分配機制,不得由地方再行附加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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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6 題
47.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地方自治團體間之合作方式?
- (A)地方自治團體間所簽訂之協議必須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
- (B)地方自治團體間就合辦之事業,得設組織經營之
- (C)地方自治團體間得共同成立區域合作組織或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
- (D)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跨區域建設計畫或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
解析
(A)正確。地方自治團體間所訂的協議,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即可,並非須經核定;若一律要核定,等於讓上級對地方間的橫向合作行使准駁權。此項敘述有誤。
(B)錯誤。就合辦事業設組織經營之,是法定的合作方式。
(C)錯誤。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或行政契約,都是法定的合作方式。
(D)錯誤。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跨區域建設計畫或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是法律鼓勵合作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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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7 題
48.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山地原住民區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以具有山地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 (B)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區長是由區民選舉之
- (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所需財源,由該直轄市予以設算補助
-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其區民代表為有給職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由山地鄉改制的區,其區長以具山地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B)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區長由區民選舉產生。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山地原住民區辦理自治所需財源,由所屬直轄市設算補助。
(D)正確。地方民意代表為無給職,僅得依法支領研究費等必要費用及開會期間的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山地原住民區的區民代表亦同,並非有給職。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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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8 題
49. 關於我國實施地方自治制度之發展進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民國38 年國民政府遷臺後,即依憲法規定制頒省縣自治通則
- (B)依現行制度,鄉鎮市長已改為縣長依法派任
- (C)依憲法法庭憲法判決之見解,我國係單一國體制
- (D)迄今我國曾舉行過2 次臺灣省省長選舉
解析
(A)錯誤。省縣自治通則始終未完成立法;遷臺初期實施地方自治的依據是行政命令。
(B)錯誤。鄉(鎮、市)長仍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產生,並非縣長派任。
(C)正確。我國中央與地方的權限由憲法與法律劃定,地方自治權源自中央的賦予而非固有,屬單一國體制,這也是憲法法庭一貫的見解。
(D)錯誤。臺灣省省長民選僅於民國八十三年舉行過一次,其後即因精省而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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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49 題
50.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關於原住民自治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 (B)新北市烏來區區公所置區長1 人,承新北市市長之命綜理區政
- (C)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鄉(鎮、市)之規定
- (D)高雄市那瑪夏區設區民代表會,為地方立法機關
解析
(A)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B)正確。烏來區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屬地方自治團體,其區長由區民選舉產生並對外代表該區;「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描述的是一般市轄區派任區長的地位,與其自治首長的身分不符。此為錯誤敘述。
(C)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鄉(鎮、市)之規定。
(D)錯誤。本題要選敘述錯誤者。山地原住民區設區民代表會,為該區的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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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方自治大意|第 50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