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規劃控制作業
- (B)執行控制作業
- (C)評估控制作業的有效性
- (D)制定規劃控制作業的程序
(A)錯誤。規劃控制作業是管理階層的職責,稽核若參與規劃,日後即無法獨立評估自己設計的制度。
(B)錯誤。執行控制作業屬各營運單位的日常職責,稽核不介入執行。
(C)正確。內部稽核的定位是獨立的第三道防線,對既有控制作業的設計與執行進行評估並提出改善建議;不設計、不執行,才能維持客觀評估的立場。
(D)錯誤。制定規劃控制作業的程序,同樣屬管理階層建立制度的責任範圍。
112年第2次企業內部控制考古題,共 65 題,全部附官方標準答案與逐選項解析。可直接閱讀,也可到練習頁依正式考試科目配比模擬作答。免費、免註冊。
(A)錯誤。規劃控制作業是管理階層的職責,稽核若參與規劃,日後即無法獨立評估自己設計的制度。
(B)錯誤。執行控制作業屬各營運單位的日常職責,稽核不介入執行。
(C)正確。內部稽核的定位是獨立的第三道防線,對既有控制作業的設計與執行進行評估並提出改善建議;不設計、不執行,才能維持客觀評估的立場。
(D)錯誤。制定規劃控制作業的程序,同樣屬管理階層建立制度的責任範圍。
(A)正確。企業風險管理的基本前提是企業存在的目的在為其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風險管理即在於價值創造與所承擔風險之間求取平衡。
(B)錯誤。風險是追求目標過程中無可避免的附隨結果,不是企業存在的目的。
(C)錯誤。減損價值正是風險管理要防止的後果,不可能是企業存在的前提。
(D)錯誤。設立控制架構是達成目標的手段,屬風險管理的作法而非其基本前提。
(A)錯誤。良好人際關係有助取得受查單位配合、順利取得資料,是稽核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B)錯誤。持續進修以維持並提升專業能力,是內部稽核人員的基本要求。
(C)正確(即不應具備者)。發現舞弊疑慮時應立即向適當層級陳報,隱而不發違反稽核人員的正直性與客觀性,也讓稽核功能完全失效,損害的正是企業本身。
(D)錯誤。蒐集攸關且足夠的證據,是形成稽核發現與結論的基礎。
(A)正確。控制程序是針對特定作業方式量身設計的,流程一旦改變而控制未同步調整,原有控制即形同虛設;這也是內部控制必須隨環境變動持續檢討修正的理由。
(B)錯誤。人員操守再好仍可能有疏失或遭串通,內部控制只能提供合理保證,無法完全確保有效性。
(C)錯誤。授權與分層負責主要防範一般錯誤與員工舞弊,對管理階層凌駕控制所生的管理舞弊效果有限。
(D)錯誤。成本效益衡量本即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捨棄效益不足的控制並不違反內控理念。
(A)正確。有永續盤存的紀錄,才能把盤點日的實際結存推算至資產負債表日並勾稽期間異動;缺少這道連結,提前盤點的結果就無法延伸到期末。
(B)錯誤。存貨呆滯屬存貨評價與跌價損失的問題,與能否於年底前提前盤點無關。
(C)錯誤。未事前編號標籤的錯誤報告只是盤點作業的細節控制,不構成提前盤點的前提。
(D)錯誤。陳舊存貨另置並除外,屬評價與分類的處理,不是提前盤點的條件。
(A)錯誤。庫存管理屬目標確定後的執行工具,無法作為設定整體目標的依據。
(B)錯誤。資金調度技術是整體目標既定之後的資源配置手段,無法反過來作為訂定目標的依據。
(C)正確。整體目標必須建立在對未來營運環境的推估上,妥善運用預測技術(市場需求、產銷量、財務預測)才能取得客觀合理的參考依據,避免目標流於主觀而窒礙難行。
(D)錯誤。行銷通路評估僅涵蓋銷售面向,不足以支撐整體目標的設定。
(A)正確。以增進收益、減少費用、改善現金流量為重點者,關注的是資源運用的效果與效率,屬營運稽核(管理稽核)的範疇。
(B)錯誤。電腦稽核以資訊系統之一般控制與應用控制為對象。
(C)錯誤。遵循稽核著重於是否符合法令、契約與內部規章。
(D)錯誤。財務報表稽核在驗證帳載紀錄與報表之允當表達,正是本題所要排除的範疇。
(A)錯誤。壞帳提列是否適當須分析帳齡與客戶信用資料,無法從巡視廠房取得。
(B)錯誤。巡廠僅能看到存貨概況,數量合理性仍須靠盤點與紀錄核對判斷。
(C)正確。巡視廠房屬直接觀察,最容易發現閒置、老舊或已停用的機器設備,據以評估是否有減損或應調整耐用年限與折舊。
(D)錯誤。保險是否延緩購置屬契約與付款紀錄事項,現場觀察看不出來。
(A)錯誤。以「控制程序」解釋控制過程屬循環定義,未說明其實質內涵。
(B)正確。內部控制以一系列政策與程序辨識、評估並降低可能阻礙目標達成的不確定性,本質上就是風險管理的過程;控制作業即是風險回應的具體展現。
(C)錯誤。測試政策與程序是監督的手段之一,不等於整個控制過程。
(D)錯誤。預測未來不確定事件只是風險辨識與評估的一部分,未涵蓋回應與監督。
(A)錯誤。大量出貨使存貨減少,但存貨管理本身的控制未必因此失效。
(B)錯誤。銀行存款科目與賒銷出貨行為並無直接關聯。
(C)錯誤。非付現交易不涉及現金收付,現金作業不因此產生重大缺失。
(D)正確。對非付現客戶大量出貨等同放寬授信,直接造成應收帳款膨脹、帳齡拉長與呆帳風險升高,這是授信控制失效最先反映出來的科目。
(A)正確。稽核之超然獨立由「組織地位」與「個人客觀性」共同構成;前者是外部條件,後者指執行職務時公正不偏、不受他人影響的心理狀態。
(B)錯誤。稽核目的不在對受查單位施加威嚇,遏止壓力並非獨立性的構成要素。
(C)錯誤。評估是稽核的工作內容,不是維持超然獨立所需具備的個人特質。
(D)錯誤。注意力屬執行職務應有的專業謹慎,但無法解決立場偏頗的問題。
(A)錯誤。存貨是否列入盤點以所有權是否已移轉為準,而非以是否已下訂單為準。
(B)錯誤。排除他人寄銷品屬所有權(權利與義務)之查核,非截止測試的主要目的。
(C)錯誤。已質押或滯銷商品屬存貨評價與揭露問題,與期間歸屬無關。
(D)正確。截止測試在確認交易記錄於正確期間,亦即年底已取得所有權之商品均已列入存貨,避免進貨與存貨跨期錯置。
(A)錯誤。分析雜項收入屬事後的偵查性程序,只能發現已發生的處分,無法防止未經授權的報廢。
(B)錯誤。向工廠主管查詢取得的是口頭說明,證據力弱且仍屬事後查核。
(C)正確。採用依序編號的報廢通知單,使每一筆報廢都必須先經核准並留下可追蹤的連號憑證,缺號即可察覺;這是以預防性控制確保報廢必須事前授權的標準作法。
(D)錯誤。定期監盤可發現資產短少,但屬偵查性控制,無法在事前阻止未經授權的報廢。
(A)正確。股本之發行、增資、減資、庫藏股買回等均須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議事紀錄即是所有股本交易授權的起點,查核時據以驗證交易是否經適當授權並依決議內容執行。
(B)錯誤。現金收入簿只記錄收到的價款,無法涵蓋不涉及現金的股本交易,也不能證明該交易經過授權。
(C)錯誤。現金支出簿記錄付款結果,多數股本交易並非支出,且付款紀錄本身不具授權效力。
(D)錯誤。已編號股票簿記錄股票之發行與流通,屬執行後的登載紀錄,其依據仍回溯至董事會決議。
(A)錯誤。前向性(事前)控制著重在投入前預防問題發生,並非預算控制最典型的運作方式。
(B)錯誤。即時性控制要求在作業進行中同步監控,成本高,而預算多為期間彙總數,難以即時比對。
(C)正確。預算控制通常是將期間實際數與預算數比較、分析差異後回饋修正,屬回饋性控制。差異必須等實際數彙總後才能算出,因此本質上落後於作業發生。
(D)錯誤。潛伏性控制並非預算控制的常見型態,也不是差異分析的運作邏輯。
(A)錯誤。此敘述正確,銷售及收款循環確實涵蓋接單處理、授信管理、出貨、開立發票與收款。
(B)錯誤。此敘述正確,生產循環包含擬訂生產計畫、開立用料清單、領料、在製品管理與成本計算。
(C)錯誤。此敘述正確,薪工循環涵蓋僱用、決定薪資率、計算薪資與相關稅款代扣款及發放。
(D)正確(即敘述有誤者)。借款、承兌、租賃屬資金調度,歸融資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是請購、採購、驗收、記錄應付帳款到付款這一連串作業。
(A)正確。周轉次數 4 次代表平均約 90 天才收回,遠長於 60 天的授信期;若應收帳款低估,分母變小會使周轉次數上升,與觀察到的偏低現象矛盾,故最不可能。
(B)錯誤。客戶延遲付款會使應收餘額累積、周轉次數下降,與現象相符,屬可能原因。
(C)錯誤。銷貨收入低估會使分子變小,同樣造成周轉次數偏低。
(D)錯誤。收款期拖長本就伴隨帳款品質惡化,壞帳風險提高與現象一致。
(A)錯誤。地價稅屬持有期間發生的經常性稅捐,與取得資產無關,應列為當期費用。
(B)正確。取得資產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代書費、規費、過戶費等)應資本化併入土地成本,判斷標準是該支出是否為使資產達可使用狀態所必需。
(C)錯誤。每年油漆牆壁僅維持原有效能,未增加效益或延長耐用年限,屬收益支出。
(D)錯誤。汽車小修理支出屬經常性維護,同樣列為當期費用。
(A)錯誤。查核期後一週內所有應收帳款的變動範圍過廣,不符成本效益,也未針對回函所指的差異。
(B)錯誤。客戶是否取得現金折扣與帳款是否存在、是否已收回無關,非本項查核重點。
(C)錯誤。客戶已明確回覆並說明付款時點,再度函證不會取得新的證據。
(D)正確。客戶既稱已付款,最直接的驗證是順查期後的收款紀錄(收款傳票、銀行入帳紀錄)確認該筆款項確已收訖,藉以佐證帳款存在且回函屬實。
(A)錯誤。向受查者相關人員詢問控制如何執行,是控制測試最常用的程序之一。
(B)錯誤。觀察控制作業實際執行情形(如盤點、覆核),是典型的控制測試。
(C)正確。函證是向第三人取得餘額或交易是否存在的證據,屬證實程序;控制測試著眼於控制是否確實有效運作,通常不以函證方式進行。
(D)錯誤。檢查憑證上的核章與覆核軌跡,是驗證控制是否被執行的常用方法。
(A)錯誤。在決算日前盤點反而留下一段空窗期,無法防止接近年底的騰挪操作。
(B)錯誤。現金盤點與應付帳款截止測試目的不同,兩者並無同時進行的必要。
(C)正確。現金、有價證券等可轉換資產若分次盤點,受查者可將同一筆資產在項目之間挪移充抵以掩飾短少;同時盤點才能封鎖此一漏洞。
(D)錯誤。函證與盤點的先後並非關鍵,等收到函證再盤點反而延誤時效並留下挪移空間。
(A)錯誤。由明細帳逆查至運貨文件驗證的是交易是否真實發生,對應存在性聲明。
(B)正確。評價聲明關切應收帳款是否以預期可收回的淨額表達,備抵壞帳提列是否適足正是其核心;金額存在不等於收得回來。
(C)錯誤。有無質押屬權利與義務及揭露聲明,不涉及帳款金額之衡量。
(D)錯誤。函證主要驗證存在性,客戶承認欠款並不代表該筆帳款可以收回。
(A)錯誤。自銷貨單抽樣是由憑證查向帳簿,測試方向對應完整性而非存在性。
(B)錯誤。提貨單同屬來源憑證,抽樣方向相反,無法驗證帳列餘額是否有效。
(C)正確。要驗證帳上尚未收取的餘額均為有效帳款(存在性),母體必須是帳載金額本身,故自顧客明細帳抽樣再向外驗證。抽樣母體應與所要驗證的聲明一致。
(D)錯誤。銷貨發票檔案包含已收款者,且不等於帳列未收餘額,母體不適當。
(A)錯誤。帳單有貨運憑證支持是驗證發票確有實際出貨(存在性),無法發現漏記的賒銷。
(B)正確。將每日銷貨發票總額與當日應收帳款的變動數核對,任何已開單卻未入帳者都會在差異中顯現,直接對應完整性聲明。
(C)錯誤。出貨單經批准屬授權控制,與帳款是否入帳無關。
(D)錯誤。總分類帳與明細分類帳相符只證明兩者一致,若兩邊同時漏記仍無從察覺。
(A)錯誤。毛利率變動的成因很多(售價、成本、產品組合),與存貨是否過時的關聯並不直接。
(B)錯誤。單位成本比較反映採購或製造成本的變動,不顯示存貨能否順利去化。
(C)錯誤。製造費用比較關乎生產效率與產能利用,與存貨呆滯無直接關係。
(D)正確。存貨周轉率下滑代表存貨積壓、去化速度變慢,是呆滯與過時存貨最直接的訊號,也連帶指向後續的評價(跌價損失)問題。
(A)錯誤。此敘述正確,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與核決權限本即應以書面訂定於內部控制制度中。
(B)錯誤。此敘述正確,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對子公司的控制。
(C)錯誤。此敘述正確,子公司之範圍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定範圍一致。
(D)正確(即敘述有誤者)。內部控制制度規範的是重要控制作業與核決權限,若將各項細部作業鉅細靡遺納入,制度將僵化且動輒須提董事會,反而難以維護;細部作業辦法可授權管理階層另訂。
(A)正確。內部控制是由管理階層設計並執行、用以合理確保營運效果效率、報導可靠及遵循法令等目標達成的過程,本質上是助力而非束縛。
(B)錯誤。把內部控制視為營運的限制,是最常見的誤解;控制的存在是為了讓目標更可能達成。
(C)錯誤。管控員工行為只是控制活動的一部分手段,不足以涵蓋內部控制的整體概念。
(D)錯誤。決策責任歸屬屬治理與權責劃分議題,非內部控制的核心定義。
(A)錯誤。以增聘人力取代制度與科技並非有效作法;資訊科技風險應納入控制設計加以管理,而不是迴避使用。
(B)錯誤。各循環之控制作業應依公司實際營運情形增訂或刪減,並非一律套用固定的循環清單。
(C)正確。內部控制須量身訂做,考量公司及子公司的整體環境、產業特性與營運活動而設計,並隨環境變動持續檢討修正、確實執行,才能維持有效性。
(D)錯誤。各公司規模與業務型態差異極大,由證交所訂定統一標準規範不僅不可行,也會使控制流於形式。
(A)錯誤。制度設計上並非不能將最高主管納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的監督即為其例。
(B)正確。管理階層凌駕控制是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制度理論上可將最高主管納入規範,但實際能否約束,最終仍取決於其誠信與對控制的態度,這正是控制環境被列為首要組成要素的原因。
(C)錯誤。內部控制主要針對日常營運與各層級人員的作業,並非專為最高主管而設計。
(D)錯誤。制度再強而有力,也無法排除最高主管凌駕控制的可能,關鍵不在條文強度。
(A)正確。分層負責既規定 5 千萬元以上投資須經董事會通過,實務上卻改由董事會概括授權董事長決定標的與金額,等於架空核決權限,屬未依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公司可能因此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處分。
(B)錯誤。董事會不得以概括授權免除自身依分層負責規定應逐案決議的責任。
(C)錯誤。公開發行公司建立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有法令依據,未確實執行並非單純的內部規章問題,仍有行政責任。
(D)錯誤。分層負責與核決權限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必要內容,一經訂定即應遵循,不得任意變通。
(A)正確。只要任一或一個以上組成要素存在缺失,且其嚴重程度已使企業目標無法獲得合理確保,即構成重大缺失;判準在於缺失的影響程度,而非缺失要素的數量。
(B)錯誤。內部控制只能提供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且無須所有組成要素都有缺失才算重大。
(C)錯誤。是否重大取決於對目標達成的影響,並不以缺失要素達二個以上為門檻。
(D)錯誤。有缺失未必即屬重大,仍須看該缺失是否已影響目標之合理確保。
(A)正確。內部稽核是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的自我監督工具,設置目的在服務企業本身的管理需要;法令要求只是最低門檻,不是設置的初衷。
(B)錯誤。純為應付法令而設置,稽核容易流於形式,無法發揮實質功能。
(C)錯誤。董事會與總經理的重視是稽核有效運作的條件,不是設置單位的目的。
(D)錯誤。內部稽核須保持獨立客觀,不能以配合各部門需求為導向。
(A)錯誤。此敘述正確,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應辦理自行評估一次。
(B)錯誤。此敘述正確,各單位及子公司的自行評估報告應由內部稽核單位複核。
(C)錯誤。此敘述正確,自行評估結果連同稽核複核結果,是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的依據。
(D)正確(即敘述有誤者)。自行評估的程序、評估表與相關工作底稿是內部控制聲明書及會計師專案審查的憑據,須依規定製作並保存,不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要不要做、留多久。
(A)錯誤。標準監督並非內部控制監督作業的分類用語,監督要素通常區分為持續性監督與個別評估兩類。
(B)正確。營運管理者在執行日常業務時同步查覺控制是否發揮功能,即為持續性監督;與之相對的是由稽核等另行辦理的個別評估。
(C)錯誤。特殊(個別)評估是針對特定事項在日常作業之外另行進行,不是融入例行作業者。
(D)錯誤。溝通屬資訊與溝通要素,與監督要素分屬不同的組成要素。
(A)錯誤。重點不在員工兼職多寡,而在核准、執行、保管與紀錄等不相容職務是否集中於同一人。
(B)錯誤。職能分工不是為了發動全員互相檢舉,而是靠流程本身相互勾稽。
(C)正確。將交易的核准、執行、保管與紀錄分由不同人負責,使任何人無法獨力完成舞弊並自行掩飾,一般錯誤也能在他人經手時被發現。
(D)錯誤。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並非職能分工控制的設計目的。
(A)正確。核定僱用、薪資率及各項扣抵條件屬人事權責,與薪資計算、造冊、發放分離,可避免同一人既決定給付條件又執行付款而生舞弊(如虛列人頭)。
(B)錯誤。財務部負責資金付款,若同時決定薪資條件即違反職能分工。
(C)錯誤。稽核部門負責事後獨立查核,不得參與作業執行,否則喪失獨立性。
(D)錯誤。薪工部門負責薪資計算與造冊,屬執行面,不應自行核定調薪。
(A)錯誤。人力資源政策是配合營運規模與產銷計畫而定的支援性規劃。
(B)正確。市場(賣給誰、需求多大)決定產銷規模與方向,人力、技術與資金的規劃都以此為前提,故訂定整體目標時首先須確定未來市場。
(C)錯誤。技術管理必須先知道要滿足什麼市場需求,才能決定發展方向。
(D)錯誤。資金調度政策是依營運與投資計畫推導出來的結果,而非起點。
(A)錯誤。帳齡分析針對收款狀況,與客訴處理是否妥適沒有直接關聯。
(B)正確。稽核要評估客訴處理機制是否有效,須先取得能呈現全貌的意見分類及檢討分析表,掌握客訴類型、頻率與改善情形後,再據以決定抽查方向。先看全貌再深入抽樣,是稽核蒐證的一般順序。
(C)錯誤。銷貨報告單反映銷售結果,並不記錄客訴內容與處理過程。
(D)錯誤。無過失事件報告單只是處理結果的一種,無法呈現客訴的整體樣態。
(A)錯誤。採購循環處理請購、採購、驗收與付款,與籌措資金無關。
(B)錯誤。投資循環處理有價證券等資金運用,與本案籌措資金的方向相反。
(C)正確。私募普通股屬對外籌措資金,與舉借款項、發行公司債同歸融資循環;其控制重點在籌資決策的授權、價格訂定、資金用途與相關資訊揭露。
(D)錯誤。生產循環涉及生產計畫與用料管理,與本決策無涉。
(A)正確。自行檢查是公司的自我監督機制,範圍應涵蓋各類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亦即營運、報導與遵循三大目標;僅檢查其中一類,不足以支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B)錯誤。遵循法令僅為三大目標之一,僅檢查此部分將遺漏營運與報導面向,涵蓋範圍不足。
(C)錯誤。營運效果及效率同樣只是其中一環,不能涵蓋全部。
(D)錯誤。財務報導可靠性亦僅屬部分範圍,遺漏營運與遵循面向。
(A)正確。外部風險指來自企業控制範圍以外的因素,如競爭對手行動、法規變動、景氣與技術變遷;企業只能因應與調整,無法直接控制其發生。
(B)錯誤。管理人員疏忽致資產未受保障,屬企業內部人員與作業流程的問題。
(C)錯誤。錯誤紀錄、不當會計處理與虛偽財報,都是內部控制失靈所生的內部風險。
(D)錯誤。管理者不遵守法令屬內部誠信與控制環境問題,外部因素是法令本身而非違反行為。
(A)正確。穩健原則要求在不確定何種處理較能允當表達時,寧可選擇不高估資產與利益的方法,以免財報使用者被過度樂觀的數字誤導。
(B)錯誤。刻意避免低估損益與淨資產,方向偏向樂觀,與穩健原則相反。
(C)錯誤。穩健原則是選擇會計處理方法時的態度,並非規定一律採歷史成本。
(D)錯誤。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只是穩健原則的個別應用,不能等同於其定義。
(A)錯誤。審計案件指對財務報表整體查核並表示意見,內部控制制度之專案審查不屬之。
(B)錯誤。核閱主要以分析及查詢程序對財務報表提供有限確信,性質與本案件不同。
(C)正確。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是就受查者的聲明表示結論以提高其可信度,性質上屬確信案件。
(D)錯誤。其他相關服務(如代編財務報表、執行協議程序)並不對外表示確信結論。
(A)正確。收緊授信條件會篩掉部分信用較差的客戶,壞帳雖降低,銷貨機會也隨之流失;信用政策本質上就是在壞帳成本與銷貨收益之間取捨。
(B)錯誤。嚴格的信用政策篩掉了信用不佳的客戶,會降低而非增加壞帳,方向恰好相反。
(C)錯誤。授信條件趨嚴會使符合條件的客戶減少,賒銷隨之下降而非增加。
(D)錯誤。現金遭竊屬保管與職能分工的問題,與信用政策鬆緊無關。
(A)錯誤。此敘述正確,資產保管與紀錄屬不相容職務,應由不同人擔任。
(B)錯誤。此敘述正確,交易執行之前必須經過適當授權,這是控制活動的基本要求。
(C)錯誤。此敘述正確,基於成本效益考量,控制程序常以抽查方式應用。
(D)正確(即敘述不當者)。員工串通共謀是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之一,職能分工能提高舞弊難度,卻無法保證不發生;內部控制只提供合理保證,不提供絕對保證。
(A)錯誤。庫存現金流動性最高、最易遭挪用,須定期且於年度全面盤點。
(B)錯誤。有價證券易於變現與挪移,應全面盤點並與帳列明細核對。
(C)錯誤。存貨金額重大且直接影響損益與資產表達,年度應辦理全面盤點。
(D)正確。固定資產項目繁多、移動性低,且有財產目錄與資產編號可稽,實務上多採分區輪盤或抽盤,不必每年全面實地盤點。
(A)錯誤。資訊部門由副總經理領導並向總經理報告,是正常的組織層級安排。
(B)錯誤。會計與出納同隸財務長之下並無不可,關鍵在兩者職務是否確實分離。
(C)正確。審計委員會的功能在獨立監督管理階層,若由執行長、財務長等被監督對象及大股東組成,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合而為一,獨立性蕩然無存;法令亦要求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
(D)錯誤。財務部門由副總經理領導並向總經理報告,屬一般的呈報體系。
(A)錯誤。大股東並非公司治理上對內部控制負責的機關,內部稽核不對其負責。
(B)錯誤。股東會屬最高意思機關,不參與內部控制的日常檢討與執行。
(C)錯誤。債權人是外部利害關係人,非內部稽核的服務對象。
(D)正確。建立與維持有效內部控制是董事會及經理人的責任,內部稽核即在協助其檢查複核制度缺失、衡量營運效果及效率並提出改進建議,故直接對董事會及經理人負責。
(A)錯誤。進貨運費本應計入存貨成本,誤列營業費用會壓低銷貨成本,使毛利率虛增。
(B)錯誤。帳上虛列不實銷貨若未同步結轉相對成本,毛利率會被墊高。
(C)正確。漏列銷貨會使收入減少而相關成本仍留在帳上,毛利率反而下降,與本期毛利率偏高的觀察方向相反,故最不可能是原因。
(D)錯誤。高毛利產品在銷售組合中占比提高,整體毛利率自然上升。
(A)錯誤。僅自行加強查核而不向上陳報,會延誤處理時機,也讓稽核人員承擔不當風險。
(B)錯誤。是否通報主管機關原則上屬公司或依法負有義務者的職責,非稽核人員逕行為之。
(C)正確。稽核人員應將發現向足以採取行動、且與該事件無牽連的更高階層陳報,由其決定後續處理;稽核的職責是提出事實與證據,不是自行處置。
(D)錯誤。認定何人應負責屬管理階層與法律程序的權責,超出稽核人員的職權範圍。
(A)錯誤。此敘述正確,測試的目的即在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之有效性。
(B)錯誤。此敘述正確,詢問、檢視書面文件、觀察及重新執行都是常用的測試方法。
(C)錯誤。此敘述正確,公司若未確實遵循控制程序,可取得證據的充分性與適切性自然受影響。
(D)正確(即敘述有誤者)。控制之有效性須評估至報告日的情況,期後若發生足以影響評估結論的事項(如重大缺失暴露、組織或制度異動),仍應加以考量。
(A)錯誤。此敘述正確,自行評估即公司內部的自我監督機制。
(B)錯誤。此敘述正確,自行評估作業的程序及方法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明。
(C)錯誤。此敘述正確,評估範圍應涵蓋公司各類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D)正確(即敘述錯誤者)。自行評估屬公司內部的自我監督程序,各單位及子公司的自行評估報告應由內部稽核單位複核;會計師是外部人,不承擔此一內部複核工作。
(A)錯誤。並不以另經監察人同意為要件,經董事會通過即足。
(B)正確。公司若無意辦理資金貸與他人,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即可免訂該項作業程序;此為避免要求公司訂定用不到的程序,但日後若要辦理,仍須先依規定訂定程序並完成應有之決議。
(C)錯誤。作業程序必須在辦理資金貸與之前訂定並完成決議程序,不能於貸與後補訂。
(D)錯誤。此種董事出席及同意比例並非本項規定所要求的程序。
(A)錯誤。改善計畫是送交公司內部之監察人(設審計委員會者為審計委員會),並非逕送主管機關。
(B)錯誤。已不符規定仍繼續背書保證,等於放任違規狀態持續擴大。
(C)正確。情事變更導致對象不符或金額超限時,公司應訂定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使違規狀態限期回復合規;重點在於有具體時程且受監督。
(D)錯誤。此種情形應提出改善計畫回復合規,而非由董事會決議是否繼續。
(A)錯誤。一個月並非規範所定之期間,該規定所容許的間隔較此為長。
(B)正確。三個月為規範所定之上限。估價結果會隨市場行情變動而失真,故要求估價報告出具日與契約成立日之間隔不得過久,逾期即應重新評估。
(C)錯誤。六個月已超過該規定所容許的間隔上限,估價結果與契約成立時的行情可能已有落差。
(D)錯誤。一年遠超過該規定所容許的間隔上限,估價早已失去參考價值。
(A)錯誤。關係人係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不動產,屬得免依規定評估交易成本合理性之列舉情形。
(B)正確。關係人取得該不動產的時點距本次交易,尚未達可免除評估的年限,故仍須依規定評估交易成本之合理性;若評估結果均低於交易價格,即應洽請會計師複核並表示具體意見。
(C)錯誤。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委請其興建而取得不動產,屬列舉排除適用之情形。
(D)錯誤。公開發行公司與其子公司間取得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亦屬排除適用之情形。
(A)正確。證券交易法要求公開發行公司董事不得少於五人,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即可;惟若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才須限期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兩種情形應予區辨。
(B)錯誤。三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並非本情形所適用的處理方式。
(C)錯誤。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是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時的處理方式,不適用於僅不足五人之情形。
(D)錯誤。董事席次涉及法定治理要求,不得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補選。
(A)錯誤。此敘述正確,內部控制是一種過程,只能合理確認而非絕對保證目標之達成。
(B)錯誤。此敘述正確,營運目標指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含資產安全之保障。
(C)正確(即敘述有誤者)。報導目標並不限於對外財務報導,尚涵蓋內部報導以及非財務性報導的可靠、及時與透明。
(D)錯誤。此敘述正確,遵循目標即指公司營運須遵循相關法令規章的要求。
(A)正確(即敘述有誤者)。守則所期待的是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股東會,而非三分之一;要求過半數,是為使董事能直接面對股東說明並回應提問。
(B)錯誤。此敘述正確,應就各議題酌予合理討論時間並給予股東適當發言機會。
(C)錯誤。此敘述正確,宜安排股東就各議案逐案進行投票表決。
(D)錯誤。此敘述正確,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時,董事會其他成員宜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推選一人為主席繼續開會。
(A)錯誤。職務代理人同樣受進修規範,並非無須進修。
(B)錯誤。職務代理人須具備與內部稽核人員相當的資格條件,並非不受規範。
(C)正確。稽核工作以獨立性與客觀性為本,對與自身有利害關係或利益衝突之案件應予迴避;此要求對職務代理人一體適用。
(D)錯誤。對曾服務過的部門須有一定期間的迴避,不得於離開後隨即前往稽核。
(A)錯誤。總經理層級不足以核准突破董事會所訂之背書保證額度。
(B)正確。超限屬突破公司自訂上限的例外,故要求經董事會同意、並由半數以上董事對可能損失具名聯保以承擔責任,同時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報請股東會追認,使制度與實際作法一致。
(C)錯誤。並非由董事長一人同意並具名保證即可,責任層級與程序均不足。
(D)錯誤。監察人職司監督,不參與業務決策之核准,由其同意並保證於制度上不合宜。
(A)正確。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是唯一不得以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取代審計委員會同意的事項,因財務報導可靠性正是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責的核心。
(B)錯誤。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同意時,仍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C)錯誤。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亦適用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替代機制。
(D)錯誤。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同樣可循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途徑辦理。
(A)錯誤。僅由董事長簽署不符規定,漏列經理人及會計主管。
(B)錯誤。董事長及經理人仍漏列實際負責編製財務報告的會計主管,簽署範圍不足。
(C)錯誤。經理人及會計主管漏列了對外代表公司並負最終責任的董事長。
(D)正確。財務報告的允當表達由決策、執行與編製三個層級共同擔保,故規定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均應簽名或蓋章並出具無虛偽隱匿之聲明,責任不落在單一人身上。
(A)錯誤。此敘述正確,與線上處理同時執行的查核程序可能影響受查者作業,宜先取得相關人員同意。
(B)正確(即敘述有誤者)。查核人員在場只是可採行的控制手段之一,並非必要程序;透過對查核程式與資料的存取控制、保管及結果比對,同樣可確保執行結果的可靠性。
(C)錯誤。此敘述正確,設置控制程序時應確保查核技術所獲結果能與整體查核工作適當整合。
(D)錯誤。此敘述正確,倚賴受查者資訊人員協助時,須考量其是否可能不當影響執行結果。
(A)正確(即敘述有誤者)。子公司的月結管理報告是母公司即時掌握異常的主要來源,取得頻率應與月結作業相配合而按月取得;半年一次無從達到及時監督與早期預警的目的。
(B)錯誤。此敘述正確,分析檢討發現異常或未依規定辦理時,應即督促子公司改進或更正。
(C)錯誤。此敘述正確,重要子公司之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應加強分析,並提列適足之備抵損失或背書保證負債準備。
(D)錯誤。此敘述正確,重要子公司之範圍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