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僅限於環境保護措施
- (B)僅涉及公司內部管理措施
- (C)只針對大型企業實施
- (D)管理公司對經濟、環境及社會風險與影響
(A)錯誤。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涵蓋的面向遠不止環境保護,僅限環境會漏掉經濟與社會兩大支柱。
(B)錯誤。守則要求管理的是公司對外部世界的影響,不只是內部管理措施。
(C)錯誤。守則適用於上市上櫃公司,並非只針對大型企業。
(D)正確。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的核心,是要求公司管理其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的風險與影響。這正是 ESG 的三個支柱,缺一則不成其為永續。
114年第4次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考古題,共 74 題,全部附官方標準答案與逐選項解析。可直接閱讀,也可到練習頁依正式考試科目配比模擬作答。免費、免註冊。
(A)錯誤。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涵蓋的面向遠不止環境保護,僅限環境會漏掉經濟與社會兩大支柱。
(B)錯誤。守則要求管理的是公司對外部世界的影響,不只是內部管理措施。
(C)錯誤。守則適用於上市上櫃公司,並非只針對大型企業。
(D)正確。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的核心,是要求公司管理其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的風險與影響。這正是 ESG 的三個支柱,缺一則不成其為永續。
(A)錯誤。四項少於認定方法所訂之環境目的數。
(B)錯誤。五項少於認定方法所訂之環境目的數。
(C)正確。臺灣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方法訂有六項環境目的,再就個別經濟活動的特性轉化為可具體衡量的條件與標準。與歐盟分類標準一致採六項,是為了與國際可比。
(D)錯誤。七項多於認定方法所訂之環境目的數。
(A)正確。歐洲永續性報告標準(ESRS)由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FRAG)制定,並參考與促進國際標準化倡議。EFRAG 的角色與 IASB 之於財務報導準則相當——技術制定者,而非立法者。
(B)錯誤。歐盟執行委員會負責採認並使其生效,不是準則的技術制定者。
(C)錯誤。歐盟理事會為立法機構之一,不制定報導準則。
(D)錯誤。歐洲監管機構(ESAs)監理金融部門,不制定 ESRS。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路徑圖訂定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盤查資訊揭露時程。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按實收資本額自 2023 年起分階段推動。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預計 2027 年全體上市櫃公司完成溫室氣體盤查。
(D)正確(即有誤者)。路徑圖的盤查與揭露要求為範疇一及範疇二,不含範疇三。範疇三涵蓋整條價值鏈的間接排放,資料取得極困難,因此未納入此階段的強制要求。
(A)錯誤。世界銀行與國際能源總署並非 IPCC 的成立組織。
(B)正確。IPCC 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與世界氣象組織(WMO)於 1988 年共同成立。兩者的組合正反映 IPCC 的性質:氣象科學(WMO)加上環境政策(UNEP)。
(C)錯誤。IMF 與世界銀行為金融機構,與 IPCC 的成立無關。
(D)錯誤。UNEP 正確但世界銀行有誤,另一成立組織為 WMO。
(A)錯誤。CSRD規範企業永續資訊的報導與確信義務,並未界定何種經濟活動屬於永續。
(B)正確。永續分類標準以技術篩選門檻界定何種經濟活動可被視為永續,成為各國制定綠色標準與指引的共同參考,其目的在建立一致定義以杜絕漂綠。
(C)錯誤。歐洲綠色政綱是政策藍圖與目標宣示,本身不是分類法規。
(D)錯誤。CBAM是針對進口產品碳含量課徵成本的邊境調整機制。
(A)錯誤。碳稅由政府立法課徵並強制繳納,政府介入程度最高。
(B)錯誤。強制性交易市場由政府設定排放總量與配額分配,介入程度高。
(C)錯誤。自願性交易市場雖由市場參與者自主,仍需政府或第三方對減量額度進行認證與登錄。
(D)正確。企業內部碳定價由企業自行設定影子價格,作為投資評估與內部決策工具,政府並不介入,故介入程度最低。
(A)錯誤。環境部主管溫室氣體管理與碳費徵收,非該路徑的發布單位。
(B)錯誤。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SDGs等永續政策的跨部會協調。
(C)正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發布,因該路徑涉及能源、產業、生活與社會的跨部會整體轉型規劃,須由國家發展的主政機關統合。
(D)錯誤。金管會負責的是綠色金融行動方案等金融面政策。
(A)錯誤。協力政府與企業共同推動淨零轉型屬方案所列的核心策略。
(B)錯誤。導引民間資金支持永續基礎建設與低碳產業、技術發展屬核心策略。
(C)正確(即不包括者)。方案的立場是引導與陪伴高碳排產業轉型,並協助其取得轉型資金,而非直接限制金融機構對其投融資;驟然限制反而會使需要轉型的產業喪失資金來源。
(D)錯誤。發揮金融影響力及提升國際能見度屬核心策略之一。
(A)錯誤。資金為六大推動面向之一,涉及引導資金投入綠色及轉型活動。
(B)錯誤。資料為六大推動面向之一,碳排與永續數據是所有決策的基礎。
(C)錯誤。生態為六大推動面向之一,呼應自然相關議題。
(D)正確(即不屬於者)。「布局」不是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的推動面向。方案的面向都指向金融體系運作的具體環節(資金、資料、生態等),布局屬於泛稱的策略用語,不是其中一項。
(A)錯誤。廢棄物清理法規範廢棄物處理,與再生能源發展無關。
(B)正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是我國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主要法源,訂定推廣目標、躉購費率與義務等制度。
(C)錯誤。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針對資源循環利用,不是再生能源的法源。
(D)錯誤。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處理的是水資源再利用,與能源無涉。
(A)正確(即不包含者)。增加資源能源消耗與增進生態效益完全相反。生態效益的定義就是以更少的資源投入創造同等或更多的價值,方向必然是減少消耗。
(B)錯誤。妥善處理廢棄物屬守則所列作法。
(C)錯誤。延長產品耐久性可減少替換頻率與資源消耗,屬守則所列作法。
(D)錯誤。促進及宣導永續消費屬守則所列作法。
(A)錯誤。本項為三大核心策略之一,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為三大核心策略之一,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為三大核心策略之一,但非唯一。
(D)正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 的三大核心策略即為協力合作深化永續、整合資料強化氣候韌性、揭露碳排資訊推動整體產業減碳。三者分別對應合作、數據與揭露,構成完整的推動架構。
(A)錯誤。「永續原則」並非 CSRD 所強調的特定原則名稱。
(B)錯誤。資訊揭露原則描述的是揭露這件事本身,未點出影響與財務並重的核心。
(C)正確。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採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原則:既看永續議題對企業財務的影響(財務重大性),也看企業營運對環境與社會造成的影響(影響重大性),兩者同等重要。
(D)錯誤。循環再利用原則屬循環經濟概念,與 CSRD 的重大性判斷無關。
(A)錯誤。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為守則所列內容。
(B)正確(即不包含者)。守則的性質是「宜」而非「強制」——它是自律性的實務守則,用語為鼓勵與建議,不會強制企業採取特定的產品開發方向。這也是分辨守則與法規的關鍵。
(C)錯誤。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為守則所列內容。
(D)錯誤。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並定期辦理環境教育,為守則所列內容。
(A)錯誤。減少海洋污染物排放正是 SDG 14(水下生命)的具體標的。
(B)錯誤。保護與恢復沿岸生態系統屬 SDG 14 的標的。
(C)錯誤。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降低海洋酸化,屬 SDG 14 的標的。
(D)正確(即不屬於者)。建立與強化水相關之基礎設施屬 SDG 6(潔淨水與衛生),談的是淡水供應與衛生設施,不是海洋與海洋資源的保育。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用電契約容量達 5,000 瓩以上者為用電大戶。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適用對象需建置至少契約容量 10% 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可選擇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以履行義務。
(D)正確(即敘述為非者)。用電大戶得以繳納代金的方式替代應盡義務。條款提供多元履行途徑——自建、購電購憑證、設儲能或繳代金——目的在於讓義務可行,而非只有單一作法。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指引旨在協助投信事業強化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宜依資產管理規模將氣候因子納入產品與服務或資產管理策略考量。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得依金控之環境或氣候政策納入策略考量。
(D)正確(即有誤者)。縱使採用金控的相關報告,仍應就本事業的特定情形提供必要補充說明。母公司報告的範圍與顆粒度未必涵蓋子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直接沿用而不補充會使揭露失真。
(A)錯誤。製程改善為製造部門三大推動面向之一。
(B)錯誤。能源轉換為製造部門三大推動面向之一。
(C)正確(即有誤者)。「產業對話」不是製造部門的三大推動面向。三大面向都是可量測的技術與營運手段(製程改善、能源轉換、循環經濟),對話屬推動方式而非減碳途徑。
(D)錯誤。循環經濟為製造部門三大推動面向之一。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經濟活動分為一般經濟活動及支持型經濟活動兩類。
(B)正確(即錯誤者)。指引並未涵蓋國內所有產業及經濟活動,而是分階段納入。分類標準的建立需要逐項訂定技術篩選標準,不可能一次涵蓋全部產業。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以對任一環境目的具實質貢獻、且未對六項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為認定條件。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目前就一項或多項環境目的訂有具實質貢獻之技術篩選標準。
(A)正確(即不包括者)。蒐集建置企業碳排平均數據資料庫屬「資料面」的措施,不是揭露面。兩者的分工是:資料面把數據建起來,揭露面才談怎麼對外公布。
(B)錯誤。鼓勵金融業揭露減碳目標與策略屬揭露面措施。
(C)錯誤。簡化永續報告書編製作業及優化財務碳排資訊屬揭露面措施。
(D)錯誤。參考 TNFD 架構揭露相關資訊屬揭露面措施。
(A)錯誤。制定節能減碳管理之政策屬守則所列具體作法。
(B)錯誤。將碳權取得納入減碳策略規劃並具體落實,屬守則所列作法。
(C)正確(即不包含者)。守則不會要求將現有車輛「全數」以氫能車取代。守則採原則性、可行性導向的用語,不會指定單一技術路徑,更不會要求全面汰換。
(D)錯誤。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管理之政策屬守則所列作法。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碳費與碳稅皆為政府向排碳者收取固定費用。
(B)正確(即有誤者)。收取機關反了:碳費由環境部收取,碳稅則屬財政部主管的稅目。記憶點在於——「費」對應主管機關的特定管制目的,「稅」對應財政收入。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碳稅屬政府財政總體收支之一環,用途不限於減碳。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碳費必須專款專用於氣候減碳,這正是費與稅的核心差異。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委員會人數不得少於 3 人。
(B)正確(即有誤者)。並非所有獨立董事都必須參與督導。要求全體獨董參與既無必要也不可行,實務上由部分獨董或指定成員負責督導即可。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得指派高階經理人擔任永續長。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可組成跨部門小組負責推動永續發展事務。
(A)正確。我國採「直接採用」(adoption)IFRS 永續揭露準則,也就是把 ISSB 發布的準則直接納為國內規範。直接採用而非在地改寫,正是為了讓我國企業的永續資訊能與國際直接比較。
(B)錯誤。「策略採用」並非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所採的方式。
(C)錯誤。「分析採用」非既有的接軌方式用語。
(D)錯誤。「應用採用」非既有的接軌方式用語。
(A)錯誤。環境保護是 ESG 的 E,屬指引強調需瞭解的面向。
(B)正確(即不是者)。財務績效不是 ESG 指引所強調的面向。ESG 關注的正是財務報表以外、傳統財務分析看不見的環境、社會與治理表現;財務績效本來就是既有投資分析的核心,不需要 ESG 指引另行強調。
(C)錯誤。公司治理是 ESG 的 G,屬指引強調需瞭解的面向。
(D)錯誤。社會責任是 ESG 的 S,屬指引強調需瞭解的面向。
(A)錯誤。治理談的是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氣候議題的監督與職責。
(B)錯誤。策略談的是氣候風險與機會對業務、策略與財務規劃的實際與潛在影響。
(C)錯誤。風險管理談的是辨識、評估與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的流程。
(D)正確。「指標和目標」是 TCFD 四項核心要素中,用來揭露評估與管理氣候風險與機會所使用之指標與目標者。四要素的順序本身即為邏輯鏈:誰負責監督(治理)→ 影響什麼(策略)→ 怎麼管(風險管理)→ 用什麼衡量(指標和目標)。
(A)錯誤。跨行業指標(如溫室氣體排放、轉型風險曝險)為 IFRS S2 要求揭露者。
(B)錯誤。行業基礎指標為 IFRS S2 要求揭露者,反映各產業特有的氣候議題。
(C)錯誤。公司特定指標為 IFRS S2 要求揭露者,用以呈現企業自訂的管理目標。
(D)正確(即不包括者)。外部機構評比指標不是 IFRS S2 要求個體揭露的指標。準則要求的是企業自身衡量與管理績效所用的指標;第三方評分是別人對企業的評價,並非企業的績效衡量。
(A)錯誤。跨行業指標適用於所有產業,不會限定於半導體業。
(B)正確。該指標載於「IFRS S2 之行業基礎施行指引」並專指半導體業,屬行業基礎指標。判斷方式很直接:指標只對特定產業有意義,就是行業基礎指標。
(C)錯誤。公司特定指標是企業自行訂定者,不會出現在準則的施行指引中。
(D)錯誤。投資機構評比指標非 IFRS S2 的指標分類。
(A)錯誤。GRI 指標屬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揭露之資訊。
(B)錯誤。氣候相關資訊屬要求揭露之資訊。
(C)正確(即敘述錯誤者)。永續經濟活動指標不在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揭露之列。它屬於臺灣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的範疇,與報告書的揭露項目分屬兩套制度。
(D)錯誤。產業永續指標屬要求揭露之資訊。
(A)錯誤。ISO 14064-1:2018 是組織層級溫室氣體盤查的國際標準。
(B)錯誤。CNS 14064-1:2021 是我國對應的國家標準。
(C)正確(即不是者)。PAS 2060 是「碳中和」的宣告規範,處理的是如何主張達成碳中和,不是盤查方法。盤查標準回答「你排了多少」,PAS 2060 回答「你能不能宣稱抵銷完畢」。
(D)錯誤。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是最廣泛使用的盤查規範。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每個報導期間宜重新檢視上期重大主題以解釋衝擊變化。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衝擊變化可能源於組織活動的變化。
(C)正確(即錯誤者)。衝擊的變化「可能」源於商業關係的變化。組織的衝擊不僅來自自身活動,也來自供應鏈與合作對象;商業關係改變,衝擊自然可能隨之改變。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重新檢視有助於確保重大主題代表當期最顯著的衝擊。
(A)正確。應於次一年度之一月底前向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申報前一年度的進修時數。年度結束後隨即申報,主管機構才能在該年度確信業務展開前確認會計師的資格維持。
(B)錯誤。三月底前非規定之申報期限。
(C)錯誤。六月底前非規定之申報期限。
(D)錯誤。九月底前非規定之申報期限。
(A)錯誤。治理揭露的是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氣候議題的監督職責。
(B)錯誤。策略揭露的是氣候風險與機會對業務、策略及財務規劃的影響。
(C)正確。鑑別與評估氣候相關風險的流程屬「風險管理」核心要素,並包含這些流程如何整合進組織整體的風險管理。
(D)錯誤。指標和目標揭露的是衡量與管理所用的指標及目標。
(A)錯誤。SASB 的著眼點不限於減碳績效。
(B)錯誤。業務績效並非 SASB 所指的重大影響對象。
(C)正確。SASB 要求揭露的是對「財務績效」產生重大影響的永續指標。這正是 SASB 與 GRI 的分野:SASB 站在投資人視角,只關心會影響企業財務表現的永續議題;GRI 站在利害關係人視角,關心企業對外部的衝擊。
(D)錯誤。社會影響力較接近 GRI 的視角,非 SASB 的判準。
(A)錯誤。股東會年報是揭露的載體之一,非準則強調連結的對象。
(B)正確。IFRS 永續揭露準則強調永續資訊與「財務報表」的連結——兩者應基於相同的報導個體與期間,並在假設上一致。ISSB 由 IFRS 基金會設立,其目的正是把永續資訊帶進投資人既有的財務報導框架。
(C)錯誤。公開說明書用於募集發行,與此連結無關。
(D)錯誤。永續報告書本身就是永續資訊的載體,不是被連結的對象。
(A)錯誤。法律審查與反貪腐法遵管理系統的資訊,可用於鑑別衝擊。
(B)錯誤。財務稽核文件的資訊,可用於鑑別衝擊。
(C)錯誤。職業安全衛生檢查文件的資訊,可用於鑑別衝擊。
(D)正確(即錯誤者)。組織內部成員的個人資訊不是鑑別衝擊的資訊來源。鑑別衝擊看的是組織活動對外部經濟、環境與人群造成的影響,使用員工個資既不相關,也涉及隱私。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S1/S2 皆以 TCFD 的四大構面(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為架構。
(B)正確(即錯誤者)。參考 SASB 特定產業指引的是 S2(及 S1 於辨識議題時得參考),並非「S1/S2 皆」以其為基礎。S2 是氣候專屬準則,才需要逐產業的氣候指標;S1 是一般性要求。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S1 要求揭露永續資訊與財務資訊間的關聯。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S2 需考量價值鏈中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A)錯誤。此為風險管理的描述。
(B)錯誤。此為策略的描述。
(C)正確。治理指的是組織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治理情況——董事會如何監督、管理階層如何評估與管理。四要素中只有治理回答「誰負責」。
(D)錯誤。此為指標和目標的描述。
(A)錯誤。重大議題數量取決於各組織的衝擊,不會各行業相同。
(B)錯誤。GRI 並未規定至少報導 10 項重大主題。
(C)錯誤。同一行業的不同組織,其營運規模與價值鏈不同,重大議題數量也不會相同。
(D)正確。GRI 行業準則的作用是提供該行業「可能相關」的重大主題資訊,供組織參考判斷。它是輔助鑑別的清單,不是強制報導的題項——最終仍由組織依自身實際衝擊決定。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應使用適用的 GRI 行業準則以了解行業脈絡。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須定期鑑別實際和潛在衝擊並評估其顯著性。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可透過與專家議合來鑑別和評估衝擊顯著性。
(D)正確(即錯誤者)。排定報導優先順序時,正應納入外部利害關係人的觀點。GRI 的核心方法就是利害關係人議合;若排除外部意見,重大性判斷會退化成組織的自我認定。
(A)錯誤。500 億非所定之門檻。
(B)正確。資產管理規模未達 1,000 億元之投信業,研議以簡化揭露 ESG 內容與方式取代編製發布永續報告書。設門檻的用意是讓法遵成本與業者規模相稱,小型業者不必為完整報告書投入不成比例的資源。
(C)錯誤。1,500 億非所定之門檻。
(D)錯誤。2,000 億非所定之門檻。
(A)錯誤。近兩年度排放量、密集度及資料涵蓋範圍屬應揭露資訊。
(B)錯誤。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屬應揭露資訊。
(C)正確(即不包括者)。內部碳定價的價格不在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的溫室氣體及確信情形揭露項目中。該辦法此部分聚焦於排放量、減量基準與確信情形;內部碳定價屬企業自主的管理工具,非強制揭露項目。
(D)錯誤。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確信機構屬應揭露資訊。
(A)錯誤。食品工業屬須經會計師確信永續指標之產業。
(B)錯誤。化學工業屬須經會計師確信永續指標之產業。
(C)錯誤。金融保險業屬須經會計師確信永續指標之產業。
(D)正確(即非者)。光電業不在規定須經會計師確信永續指標的產業之列。列入的三個產業各有其特殊理由——食品涉及食安、化工涉及環境風險、金融保險涉及廣泛的受託責任。
(A)正確(即非者)。「健全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治理架構」屬治理層面的策略,不在「提升資訊揭露品質」這一項下的 3 項策略之內。題目問的是揭露品質內涵,治理架構是另一個構面。
(B)錯誤。強化因應氣候變遷風險能力屬該內涵之策略。
(C)錯誤。增進證券期貨業務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屬該內涵之策略。
(D)錯誤。完善資訊揭露管道及對外溝通屬該內涵之策略。
(A)錯誤。文化風險與生態保育無直接關聯。
(B)正確。生態保育直接減緩的是環境風險——維護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服務,可降低自然資源枯竭、生態系崩壞等風險。這也是 TN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關注的核心。
(C)錯誤。社會風險涉及勞動、人權、社區關係等,非生態保育所直接減緩者。
(D)錯誤。治理風險涉及董事會運作與內控,與生態保育無直接關聯。
(A)正確。依該報告,在 IPCC AR6 升溫 2℃ 情境下,臺灣周邊海域海平面約上升 0.5 公尺。
(B)錯誤。1.0 公尺高於該情境下的推估值。
(C)錯誤。1.5 公尺遠高於該情境下的推估值。
(D)錯誤。2.0 公尺遠高於該情境下的推估值。
(A)錯誤。10 年不足以濾除年際波動,無法代表氣候狀態。
(B)錯誤。20 年短於世界氣象組織所定之參考年期。
(C)正確。世界氣象組織定義氣候統計的參考年期不少於 30 年。天氣是短期狀態、氣候是長期統計,30 年是足以平滑掉聖嬰等年際變動、呈現真正氣候特徵的最短期間。
(D)錯誤。40 年長於所定之最短年期。
(A)錯誤。RCP8.5是最高排放的情境,世紀末增溫遠超過攝氏2度。
(B)錯誤。RCP6.0屬中高排放路徑,增溫幅度仍明顯高於攝氏2度。
(C)錯誤。RCP4.5為中度排放路徑,世紀末增溫仍難以壓在攝氏2度以下。
(D)正確。RCP2.6是四種路徑中輻射強迫最低者,需要大幅減排並搭配負排放技術,是唯一有機會使21世紀末增溫低於攝氏2度、達成巴黎協議目標的情境。
(A)錯誤。灌溉基礎設施可在乾旱與降雨變異下維持供水與農業用水穩定,屬水安全調適。
(B)錯誤。生態截流系統與滯洪池可調節逕流、削減洪峰並涵養水源,屬水安全調適。
(C)正確(即非屬水安全風險調適選項者)。排水系統與建築、城市設計規範屬都市防洪與空間規劃面向的作為,處理的是都市基礎設施風險,而非水資源供需安全。
(D)錯誤。貧民區與水資源改造改善弱勢地區的用水可及性與衛生,是水安全調適的重要選項。
(A)正確(即非屬治理風險作為者)。產學合作屬人才培育與社會參與,與董事會結構、內部控制等治理機制無直接關係。
(B)錯誤。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可避免決策同質化與集團思維,是典型的治理風險控管作為。
(C)錯誤。誠信經營為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則,直接對應舞弊與貪腐風險。
(D)錯誤。設置薪酬委員會可避免薪酬誘因與風險承擔錯置,屬治理機制設計。
(A)錯誤。50%並非該報告所載之增加比例。
(B)正確。報告指出自1960年代以來,農業(主要來自氮肥施用與畜牧廢棄物)產生的一氧化二氮排放量約增加一倍。一氧化二氮的全球暖化潛勢遠高於二氧化碳,故農業排放的成長對減緩工作影響重大。
(C)錯誤。150%並非該報告所載之增加比例。
(D)錯誤。200%並非該報告所載之增加比例。
(A)錯誤。第一工作小組負責氣候變遷的物理科學基礎。
(B)錯誤。第二工作小組負責衝擊、調適與脆弱度的評估。
(C)正確。第三工作小組(WGIII)專責減緩策略的評估,涵蓋減排路徑、部門別減量潛力與政策工具。IPCC以三個工作小組分工,正是要把科學基礎、衝擊調適與減緩對策分開評估。
(D)錯誤。IPCC並無名為綜合規劃小組的工作小組,綜合報告係由三個工作小組成果彙整而成。
(A)錯誤。改善排水可降低沿海地區淹水與積水風險,屬調適選項。
(B)錯誤。海堤屬硬體防護,海岸養護屬以自然為本的防護,兩者皆為沿海調適選項。
(C)錯誤。鼓勵居民自高風險沿海地區撤離即所謂的計畫性撤退,是報告列出的調適選項之一。
(D)正確(即非屬調適選項者)。節能減碳的目的在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屬減緩(mitigation)而非調適(adaptation);調適處理的是既有與未來衝擊的因應,兩者分屬不同對策。
(A)錯誤。此組合含甲的+1.6℃與丙的+5.4℃,兩者皆不在RCP8.5世紀末增溫的推估之列。
(B)錯誤。此組合含甲的+1.6℃,該幅度過低,屬低排放情境的量級。
(C)錯誤。此組合含丙的+5.4℃,該幅度超出推估範圍。
(D)正確。RCP8.5為最劣情境,世紀末增溫推估落在乙(+2.6℃)與丁(+3.7℃)所代表的區間;甲的+1.6℃明顯過低、丙的+5.4℃則過高。
(A)錯誤。不分產業與主題的廣泛投資屬一般型投資,不具主題投資的聚焦特性。
(B)錯誤。刻意分散於各種不同主題,正好與主題投資集中曝險的作法相反。
(C)正確。永續主題投資鎖定與特定永續議題(如再生能源、水資源、循環經濟)相關的公司,透過集中投資參與該議題的長期結構性成長趨勢。
(D)錯誤。高風險高回報是風險偏好的描述,與是否具永續主題無關。
(A)錯誤。甲主張減少ESG公司取得融資的機會,方向完全相反;永續金融的目的正是引導資金流向ESG表現良好者。
(B)正確。提升ESG資訊揭露品質可改善市場的資訊不對稱,氣候變遷壓力測試則能量化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對資產品質的衝擊,兩者都是金融機構在本業上的實質作為。
(C)錯誤。除方向錯誤的甲外,強制員工參加淨灘屬形式化活動,與金融本業的永續推動無關。
(D)錯誤。甲與丙皆非適當作法,不能全選。
(A)錯誤。發行上市櫃股票是企業取得長期權益資金的常見管道。
(B)正確(即非屬常見籌資管道者)。虛擬貨幣缺乏受監理的募資架構與資金用途追蹤、驗證機制,國際間並未將其列為企業綠色轉型的籌資工具。
(C)錯誤。綠色債券是為特定綠色專案募資的主要債務工具。
(D)錯誤。綠色貸款由金融機構提供,資金限用於綠色專案,是常見的間接金融管道。
(A)正確(即非屬永續主題者)。高殖利率是純財務面的選股因子,反映股利政策,與環境或社會目標無關。
(B)錯誤。性別平等對應社會(S)面議題,是常見的永續投資主題。
(C)錯誤。綠色建築對應建築能效與減碳,屬環境(E)面主題。
(D)錯誤。永續農業涉及土地利用、糧食安全與生物多樣性,屬永續主題。
(A)正確。保險業資金具長期性質,投入再生能源與基礎建設可兼顧長天期穩定收益與環境效益,是責任投資最典型的作法。
(B)錯誤。降低投資風險是一般資產管理的原則,未體現ESG考量。
(C)錯誤。提高投資報酬率屬財務目標,並非責任投資的定義內涵。
(D)錯誤。增加短期金融商品比重與責任投資強調的長期永續價值相衝突。
(A)錯誤。遺漏了影響力與社區投資,該項同為國際公認的永續投資策略。
(B)正確。負向表列/排他性篩選、整合ESG因子、影響力與社區投資都屬公認的永續投資策略;丙的高股息屬純財務主題,並不以永續績效作為篩選依據。
(C)錯誤。誤將高股息主題納入,並遺漏了整合ESG因子。
(D)錯誤。高股息不屬永續投資方式,故不能四項全選。
(A)錯誤。提出具體的永續目標及成果正是防漂綠所鼓勵的作法。
(B)錯誤。提供支持聲明的數據可使主張有據可查,應予鼓勵。
(C)錯誤。透明揭露程序讓外界得以檢視方法論,屬正面作法。
(D)正確。永續商品與一般商品混陳於同一銷售網頁,易使投資人誤以為一般商品亦具永續屬性,屬應避免的誤導情形。防漂綠的核心在於避免以整體印象暗示不存在的永續特性。
(A)正確。商業道德涵蓋反貪腐、誠信經營與法令遵循,屬治理(G)面的常見評比指標。
(B)錯誤。勞動力管理涉及員工權益與勞動條件,屬社會(S)面指標。
(C)錯誤。低碳策略對應減碳目標與能源管理,屬環境(E)面指標。
(D)錯誤。人才吸引與留任屬人力資本議題,歸類於社會(S)面。
(A)錯誤。排除篩選著眼於價值與規範的一致性,不以短期股價極大化為目的。
(B)錯誤。排除特定標的會縮小可投資範圍,通常反而降低分散程度。
(C)錯誤。提高被投資公司的ESG評級是議合與股東行動的訴求,非排除篩選的目的。
(D)正確。排除篩選依價值或規範標準(如爭議武器、菸草、動力煤)將特定行業或公司剔除於投資範圍之外,是最早出現也最普遍的永續投資策略。
(A)錯誤。能源科技發展屬綠色債券的合格資金用途。
(B)錯誤。溫室氣體減量是綠色債券最核心的用途類別。
(C)錯誤。生物多樣性保育屬自然資源與生態保護,為合格綠色用途。
(D)正確(即最不可能者)。創造就業屬社會效益範疇,是社會責任債券的用途;綠色債券的資金須用於具環境效益的專案,兩者的資金用途分類不同。
(A)正確。先訂定排除標準,再據以將不可投資的行業、公司或國家剔除於投資組合之外,正是負向表列/排他性篩選的操作方式。其特徵在於篩選發生於投資決策之前。
(B)錯誤。影響力與社區投資是主動投入可產生可衡量社會或環境效益的標的。
(C)錯誤。企業參與及股東行動是持有後透過議合與投票影響被投資公司。
(D)錯誤。整合ESG因子是把ESG資訊納入財務分析與評價,並非事先排除。
(A)錯誤。綠色貸款的資金限用於具環境效益的綠色專案。
(B)錯誤。社會貸款的資金限用於具社會效益的專案。
(C)正確。永續貸款屬資金用途型貸款,所貸資金須全部用於同時涵蓋環境與社會影響力的專案,是綠色貸款與社會貸款的結合。
(D)錯誤。永續連結貸款不限定資金用途,而是將利率與借款人的永續績效目標連結。
(A)錯誤。本息支付條件與永續績效目標(SPT)連結者,是永續連結債券,非可持續發展債券。
(B)錯誤。資金擇一用於綠色或社會專案者,即分別為綠色債券或社會責任債券。
(C)正確。可持續發展債券的募集資金須全部同時投入綠色投資計畫及社會效益投資計畫,性質上是綠色債券與社會責任債券的結合,屬資金用途型債券。
(D)錯誤。公司治理投資計畫不是此類債券所定義的資金用途。
(A)錯誤。消費者責任涉及產品安全與客戶權益,歸屬社會支柱。
(B)正確。風險管理涵蓋內部控制與董事會的風險監督職能,屬公司治理支柱下的主題。治理支柱關注的是決策與監督機制本身,而非對外部利害關係人的影響。
(C)錯誤。勞工規範基準涉及勞動條件與人權,歸屬社會支柱。
(D)錯誤。三個選項分屬不同支柱,不能全選。
(A)錯誤。共享模式降低車輛與資源的總使用量,確可減少碳排放。
(B)錯誤。妥善運用閒置資源正是共享經濟被視為綠色的核心理由。
(C)正確(即非屬理由者)。共享經濟並不會降低運輸過程本身的事故風險,該項與其被歸類為綠色保險的環境效益理由無關。
(D)錯誤。既然其中一項不成立,即非以上皆是。
(A)正確。影響力投資以投資(而非捐助)的方式解決社會與環境議題,同時期待取得投資利潤;兼顧可衡量的效益與財務回報,正是它與慈善捐助及一般投資的分野。
(B)錯誤。捐助不要求財務回報,屬慈善行為而非投資。
(C)錯誤。只重利潤而不考慮ESG者即為一般投資。
(D)錯誤。僅注重社會效益而放棄財務回報,不符影響力投資須兼顧兩者的定義。
(A)錯誤。積極性節能減碳保險在於主動誘導被保險人採取減碳行為,非承保既有風險。
(B)正確。消極性風險移轉保險承保的是既有的天災與財產風險(如颱風、洪水),氣候變遷使此類災害的頻率與強度上升,導致既有承保範圍下的損失有擴大之虞。
(C)錯誤。再生能源產業保險承保的是綠能設施營運的新興風險,屬新增標的。
(D)錯誤。創新服務與流程屬保險業務模式的改良,不是承保既有風險的險種。
(A)錯誤。將產業相對調整排在支柱評分與整合之前,順序顛倒。
(B)錯誤。先做產業相對調整再整合關鍵議題分數,次序有誤。
(C)錯誤。產業相對調整不應排在支柱主題評分之前。
(D)正確。流程為:先蒐集公開原始數據,再分別就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支柱的主題評分,接著整合ESG關鍵議題分數,最後依產業調整為相對分數。之所以最後才做產業調整,是因為評級採同業相對比較而非絕對分數。
(A)錯誤。企業是節能措施的實施者與保單的被保險人,為核心利害關係人。
(B)錯誤。能源服務業者(ESCO)提供節能方案並承擔節能績效承諾,是關鍵當事方。
(C)正確(即非屬利害關係人者)。能源效率保險是企業、能源服務業者與金融保險機構之間的商業安排,政府並非該交易架構中的當事方。
(D)錯誤。金融機構提供專案融資,並藉由保險降低節能績效不如預期的授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