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政府債券
- (B)上市股票
- (C)上市公司債券
- (D)上櫃公司債券
(A)錯誤。政府債券價格波動小且以還本付息為主,不列為融資融券標的。
(B)正確。融資融券之標的為上市(櫃)股票。信用交易的設計是放大股價漲跌的損益,因此標的須具備價格波動性與充足流動性,債券不具此性質。
(C)錯誤。上市公司債券屬債券性質,非融資融券標的。
(D)錯誤。上櫃公司債券同屬債券,非融資融券標的。
115年第1次證券商業務員考古題,共 90 題,全部附官方標準答案與逐選項解析。可直接閱讀,也可到練習頁依正式考試科目配比模擬作答。免費、免註冊。
(A)錯誤。政府債券價格波動小且以還本付息為主,不列為融資融券標的。
(B)正確。融資融券之標的為上市(櫃)股票。信用交易的設計是放大股價漲跌的損益,因此標的須具備價格波動性與充足流動性,債券不具此性質。
(C)錯誤。上市公司債券屬債券性質,非融資融券標的。
(D)錯誤。上櫃公司債券同屬債券,非融資融券標的。
(A)錯誤。以資產總價值為上限將完全忽略公司既有負債,債權人保障形同虛設。
(B)正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發行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即淨資產)。以淨資產而非總資產設限,是因為公司債持有人是新增的債權人,能作為其擔保的只有扣除既有負債後真正屬於公司的部分。
(C)錯誤。淨資產之半數是無擔保公司債的較嚴格限制,非公司債發行總額之一般上限。
(D)錯誤。公司法對公司債發行總額設有明文上限,並非無限制。
(A)錯誤。本項為得買回之事由之一,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為得買回之事由之一,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為得買回之事由之一,但非唯一。
(D)正確。三種情形皆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配合可轉換公司債等股權憑證之股權轉換、以及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銷除股份。庫藏股制度以列舉方式限定用途,並要求董事會特別決議,避免公司恣意動用資金進場護盤。
(A)錯誤。結算交割人員雖屬重要職務,非本題所指之絕對專責人員。
(B)錯誤。集保業務人員非本題所指之絕對專責人員。
(C)正確。風險管理人員不得辦理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亦不得由其他業務人員兼辦。風險管理的職責是對業務部門的部位與曝險設限並提出警示,一旦兼辦被監控的業務,就會出現自己管自己的結構性衝突。
(D)錯誤。代理股務作業人員非本題所指之絕對專責人員。
(A)錯誤。一個月過短,不足以形成穩定的交易與價格紀錄。
(B)錯誤。三個月非規範所定之期間。
(C)正確。受益憑證原則於上市(櫃)滿六個月,由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公告得為融資融券交易。設置觀察期的用意是先累積足夠的成交量與價格資料,確認流動性穩定後,再開放具槓桿性質的信用交易。
(D)錯誤。一年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間。
(A)錯誤。二分之一高於公司法所定之上限比例。
(B)正確。設有常務董事者,其名額至少三人,最多不得超過董事人數三分之一。常務董事在董事會休會期間得依決議執行職務,若人數過多,等同以少數人取代董事會運作,故設三分之一之上限。
(C)錯誤。四分之一低於公司法所定之上限比例。
(D)錯誤。五分之一低於公司法所定之上限比例。
(A)錯誤。強制停業並非法律對此情形所設之擬制效果。
(B)正確。因命令停業之證券商,於其了結停業前所為有價證券買賣或受託事務之範圍內,視為尚未停業。若停業當下法人資格上的業務能力即刻消滅,既有未交割的買賣與未了結的委託將陷入無人處理的狀態,客戶反受其害;因此在「了結」的範圍內擬制其仍營業。
(C)錯誤。暫時停業非本條所定之擬制。
(D)錯誤。永久停業與本條旨在完成善後的意旨完全相反。
(A)正確。第一次上市股票上市滿半年、每股淨值在票面以上,且無股價波動過度劇烈等情形者,得核准為融資融券交易股票。信用交易本身帶有槓桿,若標的股價本已劇烈波動,將放大投資人與券商的斷頭風險。
(B)錯誤。公司負責人形象屬主觀評價,非核准與否的法定標準。
(C)錯誤。營業額減少屬經營績效變化,非本項核准標準所列情形。
(D)錯誤。交互持股影響的是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非本項所列的排除事由。
(A)錯誤。2日過短,公司無法在此期間內完成上月營運數字的彙整。
(B)錯誤。5日非規範所定之期限。
(C)正確。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月10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月營收是投資人最即時可得的經營指標,訂在次月10日,是在資訊時效與作業可行性之間取得的平衡。
(D)錯誤。15日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A)正確(即非規範主體者)。內線交易的規範主體之一是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持股百分之五之股東未達此門檻,不在其列。設定持股門檻的理由是:達一定持股比例者通常有管道接觸公司內部資訊。
(B)錯誤。法人董事之代表人屬規範主體,其因職務當然接觸重大消息。
(C)錯誤。離職未滿六個月之董事仍屬規範主體,離職三個月者在內;否則只要辭職即可規避。
(D)錯誤。自董事長獲悉消息之司機屬「消息受領人」,同受規範,內線交易不以身分職位為限,而及於實際知悉消息者。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應設置專責部門並配置適足、適任之人員。
(B)正確(即錯誤敘述者)。證券商辦理受託管理私募股權基金業務,不得涉及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信託屬另一種特許業務,須另依投信投顧法取得許可,不能以受託管理私募股權基金之名實質從事。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投資於集中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之有價證券,應委託其他證券經紀商為之,以避免自我交易。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不得與所經理之全權委託、自有資金、財富管理信託及自行買賣帳戶間為交易,以防不同帳戶間的利益輸送。
(A)錯誤。範圍過廣:並非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均有此章程義務。
(B)錯誤。興櫃公司不在本規定所定範圍內。
(C)正確。上市及上櫃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此規定針對的是已在公開市場交易、資訊揭露程度最高的公司,要求其將獲利與基層薪資連結並以章程明定。
(D)錯誤。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受此規範。
(A)錯誤。發行人固應負責,但非僅發行人。
(B)錯誤。發行人之負責人固應負責,但非僅負責人。
(C)錯誤。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蓋章之職員固應負責,但非僅該職員。
(D)正確。發行人、發行人之負責人,以及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蓋章之職員,對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所受損害均應負賠償責任。責任及於簽名蓋章者,是因為簽章代表對該文件內容的擔保,投資人正是信賴這份擔保而為交易。
(A)錯誤。一年短於本條所定之請求權時效。
(B)正確。短線交易歸入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二年的期間讓公司與股東有足夠時間發現並主張,同時避免法律關係長期懸而未決。
(C)錯誤。五年長於本條所定之時效。
(D)錯誤。十年明顯長於本條所定之時效。
(A)錯誤。2億元並非依實收股本計算之四成。
(B)錯誤。3億元非本題計算結果。
(C)正確。非以投資為專業之公開發行公司,章程未另定且未經股東會決議者,轉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實收股本之百分之四十。實收股本10億元×40%=4億元。注意基準是「實收股本」而非淨值,故15億元的淨值在本題不影響計算。
(D)錯誤。6億元係誤以淨值15億元乘以40%(=6億元)計算,但法定基準為實收股本,非淨值。
(A)錯誤。本項確為重大影響事項,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確為重大影響事項,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確為重大影響事項,但非唯一。
(D)正確。因訴訟對公司財務或業務產生重大影響、存款不足遭退票、部分停工,三者皆屬對股東權益或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應即時公開。三者分別代表法律風險、流動性危機與營運中斷,都會直接改變投資人對公司價值的判斷。
(A)錯誤。30日短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B)錯誤。45日非規範所定之期限。
(C)正確。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6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缺額達三分之一意味董事會的代表性與決議正當性已受影響,因此設有明確且不長的補選期限。
(D)錯誤。90日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A)錯誤。向董事會報告並不足夠,因損害之虞可能正源於董事會的決策。
(B)錯誤。股東會非常設機關,無法即時因應。
(C)正確。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即向監察人報告。監察人是公司的常設監督機關,獨立於業務執行之外,由其接收警訊並得即時行使調查與制止權限,才能發揮制衡作用。
(D)錯誤。會計師為外部查核人,非公司法所定之受報告對象。
(A)錯誤。3個月內過長,季報講求時效。
(B)錯誤。2個月內非規範所定之期限。
(C)正確。公開發行公司第二季財務報告應於該季終了後45天內公告並申報。第二季財報須經會計師核閱,較第一、三季耗時,故較一般季報寬鬆,但仍遠短於年報期限。
(D)錯誤。30天內短於規範所定之期限,不足以完成核閱程序。
(A)錯誤。僅由證券商負責,將使委任期貨商得以規避其選任與監督責任。
(B)錯誤。法律未採各負一半之比例責任。
(C)錯誤。責任輕重不以是否為公司而區分。
(D)正確。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對客戶所生之損害,與委任期貨商負連帶賠償責任。輔助人是以期貨商的業務延伸對外接觸客戶,客戶信賴的實質上是背後的期貨商,因此課予連帶責任,客戶得向任一方請求全部賠償。
(A)錯誤。以交付轉讓者為無記名債券,記名式債券之轉讓方式不同。
(B)錯誤。記名式公司債券並非不得轉讓。
(C)錯誤。無須先變更為無記名債券即可轉讓。
(D)正確。記名式公司債券得由持有人以背書轉讓。背書使轉讓過程留下連續的權利移轉軌跡,並須向公司辦理過戶始得對抗公司,這正是記名式有價證券與無記名式的根本差異。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但非唯一正確者。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但非唯一正確者。
(C)錯誤。本項敘述正確,但非唯一正確者。
(D)正確。三項皆是。審計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圍繞同一個原則:主席不得單方控制會議進程——散會與議程變更均須經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出席人數不足時經在席獨立董事提議即應暫停開會。
(A)錯誤。本項確為簡易分支機構得辦理之項目,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確為得辦理之項目,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確為得辦理之項目,但非唯一。
(D)正確。財富管理業務、證券經紀業務之招攬、提供客戶辦理證券經紀業務之開戶前置作業,簡易分支機構皆得辦理。其共同點是屬招攬與前置性質,不涉及款券的實際收付與交割,故得以較精簡的據點形式辦理。
(A)錯誤。一百二十萬元非本條所定之併科罰金上限。
(B)正確。經紀商未經核准從事有價證券借貸,得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有價證券借貸涉及券源與交割風險,須經核准始得辦理,未經核准即從事者除行政責任外並有刑事罰則。
(C)錯誤。二百四十萬元非本條所定之併科罰金。
(D)錯誤。三百萬元非本條所定之併科罰金。
(A)錯誤。本項描述的是數位服務的整體概念,涵蓋數位體驗專區與客戶服務中心兩者,非數位體驗專區之定義。
(B)正確。數位體驗專區指設置符合資通安全標準之數位介面設備,提供非特定人使用或體驗與證券業務相關服務之營業處所,並得配置服務人員提供諮詢、商品介紹及推廣。定義的重點在「非特定人」與「體驗」——它是開放式的展示與體驗場所,而非受託買賣的營業櫃檯。
(C)錯誤。本項描述的是客戶服務中心,特徵為「被動」提供諮詢與處理爭議。
(D)錯誤。金融FIDO是身分識別方式,不是營業處所的定義。
(A)錯誤。OTP簡訊為可採方式之一,但非唯一指定方式。
(B)錯誤。專人電訪為可採方式之一,但非唯一指定方式。
(C)正確。線上開戶於確認身分後,尚須輔以手機簡訊OTP或專人電訪任一方式強化驗證。允許擇一是因為兩者達成的目的相同——在非臨櫃情境下再確認申請人確為本人且知悉本次開戶——並不需要疊加。
(D)錯誤。並非兩者皆為必須,擇一即可。
(A)錯誤。分層化(layering)是透過多層交易切斷金流軌跡的過程,但此時資金尚未回到合法經濟體系。
(B)錯誤。流入(placement)是不法所得初次進入金融體系的階段,此時來源最容易辨識。
(C)錯誤。初始階段即為資金置入階段,來源痕跡仍明顯。
(D)正確。整合(integration)階段時,資金已透過前階段的層層轉換回到合法經濟體系,外觀上與正常商業所得無異,因此最難分辨其來源。洗錢三階段中,防制的成效關鍵在前兩階段,一旦進入整合階段追查難度將大幅升高。
(A)錯誤。一個營業日不足以讓債券持有人知悉並因應停止轉換之安排。
(B)錯誤。三個營業日非規範所定之期間。
(C)正確。應於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日之前五個營業日辦理公告。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的權利會因面額變更而受影響,五個營業日的預告期是讓持有人有時間在停止轉換前決定是否行使轉換權。
(D)錯誤。二十個營業日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間。
(A)錯誤。設置簡易分支機構有營業期間之限制,非無限制。
(B)錯誤。滿半年短於規範所定之期間。
(C)正確。新設置之證券商須開始營業屆滿一年,方得申請設置簡易分支機構。要求先營運滿一年,是讓主管機關能以一整年的實際營運與法遵紀錄,判斷該證券商是否具備擴充據點的內控能力。
(D)錯誤。滿三年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間。
(A)錯誤。3%非零股交易之升降幅度。
(B)錯誤。7%為過去整股交易之升降幅度,現行標準已調整。
(C)正確。集中交易市場零股交易每日升降幅度為10%,與整股交易一致。零股與整股標的相同,若升降幅度不同,將產生兩個市場價格脫節與套利的問題。
(D)錯誤。零股交易設有升降幅度限制,非未限制。
(A)錯誤。開盤採集合競價,以單一價格撮合開盤前累積之委託。
(B)正確。集中交易市場盤中採逐筆交易,即委託進入後立即逐筆撮合成交。逐筆交易提高了成交的即時性與價格連續性,開盤與收盤則保留集合競價,以匯集大量委託形成較具代表性的價格。
(C)錯誤。收盤採集合競價,以決定單一收盤價。
(D)錯誤。開盤與收盤採集合競價,非皆採逐筆交易。
(A)錯誤。一個月短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B)正確。上市契約生效後,自證交所函知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依規定上市者,其上市案將被撤銷。設定期限是避免公司取得上市資格後長期不掛牌,使審查結論所依據的財務業務狀況隨時間失真。
(C)錯誤。六個月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D)錯誤。十二個月明顯長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A)錯誤:現貨買賣不採期貨交割,期貨交割為衍生性商品結算方式。
(B)錯誤:違約交割屬於異常情形,並非法定交割方式。
(C)正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集中市場有價證券買賣以現款現貨交割為原則。
(D)錯誤:欠款欠貨即為違約,非合法交割方式。
(A)錯誤。財政部主管財政與稅務,非外幣計價業務之許可機關。
(B)錯誤。證交所為交易市場之經營者,非外匯業務之主管機關。
(C)錯誤。經濟部主管公司與商業登記,與外匯業務無關。
(D)正確。以外國貨幣計價買賣外國股票涉及外匯業務,應先取得中央銀行許可。凡業務內容牽動外匯收支與匯率者,均須由主管外匯之中央銀行把關。
(A)正確。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上市之外國股票,其交易時間準用集中交易市場之時間。既然在同一個市場掛牌交易,採用相同的交易時間才能共用同一套撮合與交割機制。
(B)錯誤。黃金現貨交易平台為另一交易平台,其時間不適用於上市外國股票。
(C)錯誤。零股交易時間為零股專屬安排,非外國股票之交易時間。
(D)錯誤。鉅額證券交易另有其時間安排,非一般交易時間。
(A)錯誤。符合上市審查準則第四條之上市標準為必要條件。
(B)錯誤。投資總額達資產總額60%以上為必要條件,此為認定其確實以創業投資為業的門檻。
(C)正確(即非必要條件者)。持有任一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逾其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之比率限制,並非以20%為門檻。此處考的是兩個不同的分散要求:一個限制對「單一被投資公司的持股比率」,另一個限制對「單一被投資公司的投資金額占自身資產比率」,兩者門檻不同。
(D)錯誤。投資任一被投資公司之投資總額未逾自身最近期財報資產總額20%為必要條件。
(A)錯誤。本項確為得不同意上市之事由,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確為得不同意上市之事由,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確為得不同意上市之事由,但非唯一。
(D)正確。財務或業務未能與他人獨立劃分、所營事業嚴重衰退、公司或現任董事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最近三年內違反誠信原則,三者皆得作為不宜上市之理由。這些屬於量化標準之外的實質審查,用意是即使數字達標,公司的獨立性、前景或誠信有疑者仍不宜引進公開市場。
(A)錯誤。本項為應包含之報表,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為應包含之報表,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為應包含之報表,但非唯一。
(D)正確。年度自結財務資訊應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三者分別呈現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動,缺一即無法完整判斷公司體質——尤其現金流量表可揭露損益表看不出的資金缺口。
(A)錯誤。淨值為負數係終止事由,而非撤銷櫃檯買賣契約之事由。
(B)錯誤。此情形非採事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之程序。
(C)正確。上櫃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為負數者,櫃買中心得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採「先終止、後備查」而非「先核准、後終止」,是因為淨值轉負屬客觀且明確的事實,須即時停止交易以保護投資人。
(D)錯誤。雖得終止,但仍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非全然逕行為之。
(A)錯誤。本項為應履行之程序,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為應履行之程序,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為應履行之程序,但非唯一。
(D)正確。三者皆須履行:要求客戶簽署櫃檯買賣確認書、瞭解客戶對有價證券投資具相當知識與經驗、另簽署第一上櫃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三項分別對應確認、認識客戶與風險告知,構成櫃檯買賣的完整開戶把關程序。
(A)錯誤。客戶間自行支付款券欠缺結算保障,現行制度不採。
(B)錯誤。款券收付不由買賣雙方證券商直接對付。
(C)錯誤。理由同上。
(D)正確。現行對委託人之款券收付採帳簿劃撥方式。以帳簿劃撥取代實體券與現金的移轉,可大幅降低遺失、偽造與交割違約的風險,也是集中保管制度的核心。
(A)錯誤。六個月短於規範所定之保存期限。
(B)錯誤。一年短於規範所定之保存期限。
(C)錯誤。三年短於規範所定之保存期限。
(D)正確。電子式交易型態之買賣紀錄及電腦檔案委託紀錄,無爭議者應至少保存五年。委託紀錄是日後查證委託內容與時點的唯一憑據,五年的保存期間與相關請求權的行使期間相配合。
(A)錯誤。5日短於規範所定之期限。
(B)錯誤。7日非規範所定之期限。
(C)錯誤。10日非規範所定之期限。
(D)正確。上櫃股票發行人應於股東常會後20日內檢送股東會年報予櫃買中心。年報須於會後彙整定稿,20日兼顧了作業所需時間與資訊揭露的時效。
(A)錯誤。本項確為例外,但非唯一。
(B)錯誤。本項確為例外,但非唯一。
(C)錯誤。本項確為例外,但非唯一。
(D)正確。指數股票型基金、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即得進行融資融券交易,不受滿一定期間之限制。其共同點是持有一籃子標的、分散程度高且有既定的申贖與造市機制,流動性不必以觀察期驗證。
(A)正確。證券商應每日計算每一信用帳戶之整戶及各筆融資融券擔保維持率。信用交易的擔保品是隨市價變動的有價證券,唯有逐日評價才能及時發現維持率不足並通知補繳,避免虧損擴大到擔保品不足清償。
(B)錯誤。每週計算過於稀疏,一週的價格波動足以使擔保品嚴重不足。
(C)錯誤。每月計算完全無法反映信用交易的風險變化。
(D)錯誤。每季計算與信用交易的風險管理需求相去甚遠。
(A)正確。委託人融資買進之股票,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一個營業日,由證券金融公司編製過戶清冊及媒體資料送交集保事業代辦過戶。融資買進的股票登記在證金公司或證券商名下,須在停止過戶生效前完成作業,委託人才能享有該次股東權益。
(B)錯誤。前二個營業日非規範所定之時點。
(C)錯誤。前三個營業日非規範所定之時點。
(D)錯誤。前四個營業日非規範所定之時點。
(A)正確。證券商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之交易手續費上限為0.1425%。這是上限而非固定費率,證券商得於此範圍內自行折讓,實務上的折扣競爭即由此而來。
(B)錯誤。0.15%高於法定上限。
(C)錯誤。0.1%低於法定上限,是部分券商折讓後的實際費率,但非上限本身。
(D)錯誤。0.2%明顯高於法定上限。
(A)錯誤。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是普通股股東的基本權利。
(B)錯誤。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普通股股東享有依持股比例優先認購的權利。
(C)正確。公司清算時的受償順序為債權人、特別股股東,普通股股東居於最後,屬剩餘請求權而無優先清償權。
(D)錯誤。普通股享有盈餘分配權,只是順位次於特別股。
(A)錯誤。公債幾無違約風險,不需要額外的信用風險貼水,殖利率不會較高。
(B)正確。存續期間相同表示利率風險相當,剩下的差異即為信用風險;公司債須提供信用價差補償投資人,故公債殖利率較低。
(C)錯誤。公司債必然帶有信用價差,兩者殖利率不會相同。
(D)錯誤。在存續期間相同的前提下,信用品質的差異使方向是確定的。
(A)錯誤。寶島債券是境外機構在臺灣發行的人民幣計價債券,指的是發行主體與幣別,非現金流分割。
(B)錯誤。固定利率債券只是票面利率固定,本息仍為同一張債券。
(C)錯誤。國庫券是政府發行的短期貼現票券。
(D)正確。分割債券(STRIPS)將附息債券的每期票息與到期本金拆成各自獨立的零息商品,投資人可依所需到期日單獨買賣,也便於進行現金流量的精確配置。
(A)錯誤。製造業銷售量指數反映當期生產與銷售狀況,屬同時指標。
(B)錯誤。工業及服務業加班工時隨當期產能利用同步變動,屬同時指標。
(C)正確(即非同時指標者)。股價指數反映市場對未來景氣的預期,變動通常早於實體經濟,屬領先指標而非同時指標。
(D)錯誤。實質海關出口值同步反映當期對外貿易活動,屬同時指標。
(A)錯誤。股價向上穿越走揚的5日均線是典型買進訊號。
(B)錯誤。黃金交叉為短期均線向上穿越長期均線,屬買進訊號。
(C)錯誤。MACD柱線在0軸下方且逐漸縮短,代表跌勢動能減弱,是止跌偏買進的訊號。
(D)正確。乖離率衡量股價偏離均線的百分比,5日正乖離達5%以上代表短線漲幅過大、偏離均線過遠,依均值回歸的邏輯股價易回檔修正,屬賣出時機。
(A)錯誤。企業風險源自個別公司營運,如管理決策或產品競爭力。
(B)錯誤。財務風險來自個別公司的舉債程度與資本結構。
(C)正確。石油危機、美中貿易戰屬影響全體市場的總體事件,無法藉分散投資消除,即系統風險(市場風險)。判別關鍵在於衝擊是全面性還是僅限個別公司。
(D)錯誤。流動性風險指資產無法迅速以合理價格變現的風險。
(A)正確。動量生命週期晚期表示價格已充分反映甚至過度反應原有動能,續漲空間有限而反轉機率升高,此時應改採反向策略。動能策略適用於週期早、中期,晚期則轉為反向。
(B)錯誤。動能策略適用於動量剛形成、仍在延續的階段。
(C)錯誤。出清持股是部位處分行為,並非動量生命週期理論所指的策略類型。
(D)錯誤。晚期續抱正好承受動能衰竭與反轉的風險。
(A)錯誤。此敘述正確;濾嘴法則本就放棄抓最高最低點,只求掌握趨勢的中段。
(B)錯誤。此敘述正確,正是濾嘴法則設定固定百分比作為進出訊號的操作方式。
(C)正確(即敘述有誤者)。濾嘴法則僅使用歷史價格資訊,若它能持續獲取超額報酬,代表歷史價格未完全反映於股價,市場連「弱式」效率都不符合,而非符合半強式效率。
(D)錯誤。此敘述正確;盤整行情中訊號頻繁觸發,交易成本會侵蝕獲利。
(A)錯誤。行動或答案受建議、暗示影響,描述的是錨定效果。
(B)正確。框架相依指同一問題以不同方式陳述(例如強調獲利面或強調損失面)時,投資人的選擇會隨之改變,違反理性決策所要求的敘述不變性。
(C)錯誤。依事物相似性而非機率判斷,是代表性捷思。
(D)錯誤。依情境是否容易被想起來判斷發生頻率,是可得性捷思。
(A)錯誤。國庫券採貼現方式發行、不另附息,這正是其特性。
(B)錯誤。國庫券由政府發行且次級市場活絡,流動性極高。
(C)錯誤。國庫券屬一年以內到期的短期票券。
(D)正確。國庫券以低於面額的貼現價格承購、到期按面額償還,投資人的報酬即來自此一價差,故以面額承購最不符合其特性。
(A)錯誤。到期日愈長,價格對利率變動愈敏感,利率風險愈高而非愈低。
(B)錯誤。票面利率愈高則現金流回收愈早、存續期間愈短,利率風險反而愈低。
(C)正確。存續期間正是債券價格對殖利率變動敏感度的度量,存續期間愈長,同樣的利率變動造成的價格波動就愈大。
(D)錯誤。違約風險屬信用風險,與利率風險並非反向對應關係。
(A)錯誤。15%低於兩檔股票標準差的加權平均,不可能。
(B)錯誤。18%未正確採用2:3的投資權數。
(C)正確。權數為2/5與3/5,相關係數為+1時完全無分散效果,σp = 0.4×18.5% + 0.6×21% = 7.4% + 12.6% = 20%。
(D)錯誤。22%已超過兩檔股票標準差所構成的區間上限。
(A)錯誤(敘述正確)。臺幣貶值預期下資金傾向匯往外幣資產,資金外流。
(B)正確(即敘述有誤者)。資金外流時民眾與外資賣出新台幣、將資金匯出,國內貨幣供給是減少而非增加。
(C)錯誤(敘述正確)。出口商收到的美元可換回更多臺幣,確實受益。
(D)錯誤(敘述正確)。貶值預期使民眾偏好持有美元,美元存款隨之增加。
(A)錯誤。願意給較高本益比的是盈餘穩定、可預測性高的產業,循環性產業正好相反。
(B)正確。循環性產業盈餘隨景氣大幅波動、風險較高,投資人要求的報酬率上升,願意支付的本益比因而較低。本益比本質上是盈餘品質與成長穩定度的定價。
(C)錯誤。盈餘波動度不同,市場給予的評價倍數自然不會相同。
(D)錯誤。方向是明確的:盈餘波動愈大,可接受的本益比愈低。
(A)正確。道氏理論以波峰與波谷的相對位置界定趨勢,後一浪頭高於前一浪頭(波峰墊高)即為多頭趨勢確立,可推斷漲勢將延續。
(B)錯誤。峰位不斷墊高代表趨勢延伸而非盤整趨穩。
(C)錯誤。波峰逐次下降才是跌勢的訊號。
(D)錯誤。峰位墊高正是道氏理論用來判定趨勢明確的依據。
(A)錯誤。向下突破後上漲屬於假突破,與量增的確認訊號不符。
(B)錯誤。若跌破未帶量才可能只是假跌破而重回箱型,量增則屬有效突破。
(C)正確。箱型整理代表多空暫時均衡,向下跌破且成交量放大,表示賣壓確實勝出、突破有效,股價通常沿跌勢繼續下探。成交量是判斷突破真偽的關鍵確認條件。
(D)錯誤。帶量跌破已提供明確的方向訊號。
(A)錯誤。最高價與最低價的範圍是含上下影線的整根K線全長,不是實體。
(B)正確。K線實體由開盤價與收盤價兩端界定;收盤高於開盤為陽線,反之為陰線,實體長短反映當期多空力道的淨勝出幅度。
(C)錯誤。最高價到收盤價(陽線)只是上影線的一段。
(D)錯誤。開盤價到最低價(陽線)屬於下影線的範圍。
(A)正確。貝它係數衡量資產報酬對市場報酬的敏感度,無風險資產報酬固定、與市場報酬無共變異,故貝它為0,其要求報酬率即為無風險利率。
(B)錯誤。-1代表與市場反向且等幅波動,屬於避險部位而非無風險資產。
(C)錯誤。貝它為1是與市場同步波動的資產,例如市場投資組合本身。
(D)錯誤。貝它無限大並非實務或理論上無風險資產的性質。
(A)正確。反向投資策略認為價格會過度反應而終將均值回歸,因此在下跌時買進、上漲時賣出,與市場情緒相反操作。
(B)錯誤。動能策略是追漲殺跌,買強賣弱,方向與買跌賣漲相反。
(C)錯誤。並無以「預期投資策略」為名的標準策略分類。
(D)錯誤。效率投資談的是在既定風險下追求最適報酬的組合建構,非買賣時點策略。
(A)錯誤。代表性捷思是以相似性取代機率判斷,與事後美化績效記憶無關。
(B)正確。認知失調指自我認知與事實牴觸時產生的不適,投資人為維持「我是好投資人」的自我形象,會不自覺地修改記憶、高估過去績效以消除失調。
(C)錯誤。定錨效應是判斷被初始參考數字牽引,非記憶偏誤。
(D)錯誤。心理帳戶是把資金依來源或用途分別歸類看待,與績效回憶偏高無關。
(A)錯誤。經驗法則是泛稱,並非此一特定偏誤的名稱。
(B)錯誤。框架相依指相同內容因表達方式不同而導致不同決策。
(C)正確。可取性捷思指人以「能否輕易想起」代替真實機率來估計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因此媒體大幅報導或印象深刻的事件常被高估發生頻率。
(D)錯誤。小數法則是以過小的樣本推論母體特性,屬另一種統計判斷偏誤。
(A)錯誤。攸關性指資訊具預測價值或確認價值,能影響使用者決策。
(B)錯誤。重大性是攸關性的門檻概念,指遺漏或誤述足以影響決策。
(C)錯誤。可比性強調不同期間或不同企業間可相互比較。
(D)正確。可驗證性指不同且具知識的獨立觀察者,能就資訊是否忠實表達達成大致相同的共識,題幹所述「不同會計人員一致認為」正是此一特性。
(A)錯誤。流動比率衡量短期償債能力(流動性),非資產運用效率。
(B)錯誤。利息保障倍數衡量支付利息的能力,屬償債能力指標。
(C)正確。經營(活動)能力看的是資產創造銷貨的效率,週轉率類指標即屬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平均固定資產,直接衡量固定資產的運用效率。
(D)錯誤。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是財務結構指標,檢視長期資產是否以長期資金支應。
(A)錯誤。$1,620,000相當於以期末存貨兩倍計算,與平均存貨基礎不符。
(B)錯誤。$720,000係以期初存貨$80,000乘以週轉率9所得,未使用平均存貨。
(C)錯誤。$900,000係以期末存貨$100,000乘以週轉率9所得,未使用平均存貨。
(D)正確。平均存貨=(80,000+100,000)÷2=90,000;存貨週轉率=360÷40=9次;銷貨成本=9×90,000=$810,000。銷售天數與週轉率互為倒數關係是解此類題的關鍵。
(A)錯誤。全額列為負債會忽略轉換權對持有人的價值,不符合複合工具的處理。
(B)錯誤。可轉換公司債在轉換前仍有還本付息義務,不能全數列為權益。
(C)正確。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工具,應先以不含轉換權之同類負債公允價值認列負債部分,餘額(發行價減負債部分)列為權益,使負債與轉換權的經濟實質分別表達。
(D)錯誤。按票面價值認列既未反映市場利率折溢價,也未分離權益成分。
(A)錯誤。流動性指數與流動比率衡量的面向不同,指數高不等於比率高。
(B)錯誤。應收帳款週轉率愈高代表收現愈快,反而使流動性指數下降。
(C)正確。流動性指數以各項流動資產轉換為現金所需天數加權計算,數值愈高代表變現所需時間愈長、流動性品質愈差。它補足了流動比率只看金額、不看變現速度的盲點。
(D)錯誤。(A)(B)兩項敘述並不成立,故不可能皆正確。
(A)錯誤。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為流動比率,分子仍含存貨與預付費用。
(B)正確。酸性測驗比率即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速動資產是流動資產扣除存貨與預付費用;剔除變現最慢的項目,才能檢驗企業在不變賣存貨下的即期償債能力。
(C)錯誤。僅以現金及約當現金為分子屬更嚴格的現金比率。
(D)錯誤。存貨÷流動負債並非任何常用的償債能力比率。
(A)正確。流動資產=2.5×180,000=450,000;存貨=450,000×1/3=150,000;速動資產=450,000-150,000-50,000(預付費用)=$250,000。速動資產須同時剔除存貨與流動性更低的預付費用。
(B)錯誤。$300,000係僅扣除存貨、漏扣預付費用再作調整所致。
(C)錯誤。$400,000僅扣除預付費用$50,000,未扣除存貨。
(D)錯誤。$450,000是流動資產總額,並未作任何速動調整。
(A)錯誤。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仍須依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提列減損。
(B)錯誤。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5,000)適用於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的第一階段。
(C)錯誤。$10,000為兩者差額,並非任何一階段的認列基礎。
(D)正確。IFRS 9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顯著增加者進入第二階段,備抵金額改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故應認列$15,000。此設計使損失提早反映,避免舊制「已發生損失」的認列過遲。
(A)錯誤。淨現金流入含投資與籌資活動,無法單獨反映本業創現能力。
(B)正確。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流動負債,衡量企業以本業所產生的現金償付短期負債的能力,比流動比率更能避免存貨與應收帳款品質不佳造成的高估。
(C)錯誤。營業活動現金流入÷銷貨屬現金流量占銷貨的獲利品質指標。
(D)錯誤。淨現金流入÷銷貨同樣不是衡量短期償債能力的現金流量比率。
(A)正確。如發行股票償債、以融資租賃取得資產等交易不涉及現金收付,不得列入現金流量表本體,但因具重大投資籌資意義,應於附註中揭露,使報表使用者仍能掌握資本結構的變動。
(B)錯誤。投資活動部分只列示實際發生現金收付的項目。
(C)錯誤。籌資活動部分同樣僅表達現金的實際流入與流出。
(D)錯誤。此類交易確有規定的揭露位置,即財務報表附註。
(A)錯誤。股票股利不會使企業取得任何資源,不產生資產。
(B)錯誤。股票股利以增發股份支付,不需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故不構成負債;已宣告未發放之「現金」股利才列流動負債。
(C)錯誤。同上,並無未來交付經濟資源的義務,不屬長期負債。
(D)正確。已宣告未發放的股票股利只是保留盈餘轉入投入資本的內部重分類,發放前列為權益項下的「應分配股票股利」,權益總額不變。
(A)錯誤。15.20%並非本題數據所得之權益報酬率。
(B)正確。ROA=〔淨利+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10%×1,600,000=160,000=淨利+100,000×0.8,得淨利=80,000;平均權益=1,600,000-1,000,000=600,000;ROE=80,000÷600,000=13.33%。
(C)錯誤。10.56%與以平均權益$600,000為分母的計算結果不符。
(D)錯誤。20.14%高估,未正確還原稅後利息費用即得不到此值。
(A)錯誤。$200,000係將設備支出$80,000誤自權益扣除所致。
(B)錯誤。$330,000係將預收貨款$50,000誤計入權益。
(C)錯誤。$320,000混用了兩筆交易的錯誤方向。
(D)正確。期初權益=400,000-120,000=280,000。購買設備支付現金屬資產間交換,預收貨款則同時增加資產與負債,兩者皆不影響權益,故月底權益仍為$280,000。
(A)錯誤。0.36與ROE÷ROA的計算結果不符。
(B)錯誤。1.2並非本題ROE與ROA之比值。
(C)正確。稅率=60,000÷(240,000+60,000)=20%;權益=2,400,000-(300,000+900,000)=1,200,000;ROE=240,000÷1,200,000=20%;ROA=〔240,000+40,000×0.8〕÷2,400,000≒11.33%;財務槓桿指數=ROE÷ROA≒1.77。指數大於1代表舉債對股東有利。
(D)錯誤。2.83過高,係未將利息費用還原為稅後所致。
(A)錯誤。舉債利率大於ROA時,借款所創造的報酬不足以支付利息,槓桿反而侵蝕股東報酬。
(B)錯誤。比較基準應為資產所創造的報酬率,而非已含槓桿效果的ROE。
(C)正確。當舉債成本低於資產報酬率,借入資金投入營運所賺取的報酬扣除利息後仍有剩餘,全部歸屬股東,ROE因而高於ROA,此即財務槓桿的正面效果。
(D)錯誤。ROE本身已受槓桿影響,以其作判斷標準會產生循環論證。
(A)正確。投資所得增加會提高淨利,在股東權益不變下,普通股權益報酬率(淨利÷平均普通股權益)隨之上升。
(B)錯誤。淨利增加同樣會提高權益及長期負債報酬率,並非不變。
(C)錯誤。盈餘增加使保留盈餘累積加快,權益成長率會提高。
(D)錯誤。投資所得未必伴隨現金流入或銷貨變動,現金週轉率不必然上升。
(A)正確。採購支出構成原料或商品成本,最終流入銷貨成本(營業成本);以網路採購壓低進貨價格,直接降低的就是這一段成本,並提高毛利率。
(B)錯誤。研發費用來自技術開發活動,與採購價格無關。
(C)錯誤。折舊費用取決於固定資產成本與折舊方法,非採購經費節省的對象。
(D)錯誤。推銷費用屬銷售端支出,與進貨採購無關。
(A)錯誤。此敘述正確;使用平均資產總額可與涵蓋整年的分子在期間上配合。
(B)正確(即敘述有誤者)。總資產報酬率的分子應為「淨利+利息費用×(1-稅率)」,須將利息還原為稅後金額;因利息可抵稅,直接加回稅前利息會高估報酬。
(C)錯誤。此敘述正確,總資產報酬率確為獲利能力指標之一。
(D)錯誤。此敘述正確,它衡量投入總資產所獲得的報酬,屬投資報酬率的一種。
(A)正確。單位變動成本=25×60%=15,單位貢獻邊際=25-15=10;損益兩平時固定成本=貢獻邊際總額=10×40,000=$400,000。
(B)錯誤。$189,000與貢獻邊際×銷量的結果不符。
(C)錯誤。$207,000並非本題貢獻邊際總額。
(D)錯誤。$198,000同樣與10元×40,000瓶之計算不符。
(A)錯誤。簡單每股盈餘未考慮潛在普通股,數值最高。
(B)錯誤。基本每股盈餘僅以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為分母,不納入可轉換公司債的稀釋影響。
(C)正確。完全稀釋每股盈餘假設可轉換公司債全數轉換,分母股數增加(分子雖加回稅後利息,但正常獲利下增幅小於股數增幅),故數值最低。此指標旨在揭露稀釋風險的最壞情況。
(D)錯誤。存在可轉換公司債即會產生稀釋效果,三者不會相等。
(A)錯誤。EPS高不等於公司價值高,還須看流通股數、成長性與風險。
(B)錯誤。同樣不能僅憑EPS高低反推公司價值較低。
(C)錯誤。EPS不同卻斷言價值相等,亦缺乏依據。
(D)正確。公司總價值=每股價值×流通在外股數,題目未提供股數、股價、成長率與風險等資訊;EPS是每股數字,兩公司股數規模不同時完全無從比較總價值。
(A)錯誤。此敘述本身成立,但並非唯一正確者,應選涵蓋全部的選項。
(B)錯誤。此敘述本身成立,但仍不完整。
(C)錯誤。此敘述本身成立,但仍不完整。
(D)正確。分析師預測EPS須對產業前景、經營策略與財報品質作判斷,其中包含大量非量化的推估與個人假設,因此同時具有質性、主觀且高度仰賴專業知識的性質,三項敘述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