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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投顧業務員(三科) 考古題與解析

投信投顧業務員(三科)線上練習題庫,共 426 題,全部附官方標準答案與逐選項解析。依正式考試的科目配比抽題,每回 150 題並分科計分。免費、免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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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回試卷的科目配比

科目每回題數題庫題數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50141
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50143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50142
依簡章:第1節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50 題、第2節 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 50 題、第3節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50 題,共 150 題。各科分別計分。一科/二科應試者可依所需科目挑練,或改練「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

投信投顧業務員(三科) 考試資訊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受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
測驗時間115年筆試 4/12、8/2、12/6(考區台北、台中、高雄);電腦應試每月公告場次
報名一律網路報名。115年筆試報名:1/12–2/26、5/11–6/26、9/7–10/23
報名費三科:筆試 新臺幣730元整;電腦應試 新臺幣1130元整
應考資格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普考或相當普考以上特考及格;或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等資格(詳簡章)
測驗科目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50題;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 50題;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50題
及格標準「3科總分合計達210分為合格;惟其中有1科成績低於50分者,即屬不合格」

官方頁面:https://www.sfi.org.tw/Node?id=216

資料來源:證基會 測驗簡章下載 · 各項測驗合格標準(查閱日 2026-09-09)。日期、費用與標準以主辦單位當期簡章為準。

歷屆重出

本站收錄的 3 份試卷中,每一回的題目逐題與更早的試卷比對題幹與選項文字。「逐字重出」為幾乎相同的題目;「改題重出」為同一題改了數字、選項或問法。

試卷題數逐字重出改題重出
115年第2次1497(5%)0(0%)
115年第1次1330(0%)0(0%)

只比對本站收錄的題目,收錄不全的試卷實際重出比例可能更高。另外,題庫中 20% 的題目題幹為否定式(問「何者錯誤」「何者不包括」等)。

歷屆試卷(3 份)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資格測驗 其他 8 項考試

本站另有 能力測驗、公務人員考試(初等、地特五等、高普考)、CFA、金融常識測驗 / 防制洗錢測驗、律師、司法官 等考試,共 29 種 11,571 題:全部考試

範例題目與解析(20 題)

以下為本題庫的取樣,依科目比例選出。完整題庫請至練習頁面。

1. 針對非專業投資機構之客戶,投信投顧業務員為全權委託之投資執行,應遵守以下哪些事項?甲.不得依投資經理人之口頭指示執行;乙.投資經理人交付業務員執行買賣時應作成紀錄;丙.執行結果應於次日作成投資執行表;丁.投資執行表不須說明投資差異原因
  1. (A)僅甲
  2. (B)甲、乙
  3. (C)甲、乙、丙
  4. (D)甲、乙、丙、丁
解析

(A)錯誤。甲固然正確,但乙同樣是規範要求:投資經理人交付業務員執行買賣時必須作成紀錄,否則事後無法比對投資決定與實際執行,只選甲就漏掉了留痕的另一半。

(B)正確。依投信投顧公會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操作辦法,投資執行必須以書面為之:業務員不得依投資經理人的口頭指示執行(甲),投資經理人交付執行時應作成紀錄(乙)。兩者合起來才能讓決策與執行對得上帳,稽核得以追查有無擅自偏離投資決定。丙錯在時點,投資執行表應於執行後即時作成,不是拖到次日;丁錯在內容,執行表正是要說明執行與決定之間的差異原因。

(C)錯誤。丙把作成投資執行表的時點延到次日,與規範要求執行後即作成、當日即可核對的精神不符;隔日補作等於給了事後修改紀錄的空間。

(D)錯誤。丁與規範相反:投資執行表的功能就是揭露執行結果與投資決定之間的差異並說明原因,若不須說明,執行偏離決策便無從被發現。

答案為官方標準答案;以上解析由 AI 撰寫,非官方解析,僅供理解參考。
114年第3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第 13 題
2. 有關投顧事業之申請設立,依目前法律規範作業程序下列何者為正確?甲.分為二階段申請程序;乙.申請許可後一個月內應即加入投信投顧公會;丙.第二階段為申請核發營業執照
  1. (A)甲、乙
  2. (B)甲、丙
  3. (C)乙、丙
  4. (D)甲、乙、丙皆正確
解析

(A)錯誤。乙把加入公會的時點說成「申請許可後一個月內」,但投信投顧法第84條的要求是非加入同業公會不得開業,時點是開業前,而不是從許可起算一個月。

(B)正確。投顧事業的設立採二階段:第一階段向金管會申請設立許可,第二階段完成籌設後申請核發營業執照,甲、丙皆正確;兩階段分別把關「能不能設」與「有沒有設好」。乙的「申請許可後一個月內加入公會」與第84條規定的開業前入會不同,故不選。

(C)錯誤。乙的入會時點有誤,且此選項還漏掉正確的甲;投顧設立確實分為許可與核照兩個階段。

(D)錯誤。甲、丙正確但乙不正確,入會時點法定為開業前而不是許可後一個月內,三者皆正確不成立。

答案為官方標準答案;以上解析由 AI 撰寫,非官方解析,僅供理解參考。
114年第3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第 38 題
3.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財產涉及運用於證券交易法§6 之有價證券之金額未達新臺幣多少時,得不受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四章(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規範?
  1. (A)5,000 萬元
  2. (B)3,000 萬元
  3. (C)2,000 萬元
  4. (D)1,500 萬元
解析

(A)錯誤。5,000 萬元高於規範所定的門檻。若門檻設在 5,000 萬元,大量中等規模的信託財產運用於有價證券時都可以不受全權委託規範,保護委託人的目的會大幅打折。

(B)錯誤。3,000 萬元不是規範所定的門檻金額。規範選擇 1,500 萬元,是在小額信託的法遵成本與委託人保護之間取的平衡點。

(C)錯誤。2,000 萬元不是規範所定的門檻。門檻金額決定哪些信託業務要納入全權委託的監理,規範把線畫在 1,500 萬元。

(D)正確。依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 2 條,信託業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的信託財產,涉及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 6 條之有價證券達新臺幣 1,500 萬元以上者,才須依該辦法第四章的規範辦理;未達 1,500 萬元即不受第四章規範。設此門檻是對小額信託運用免除較重的全權委託法遵成本,把監理資源集中在規模足以影響市場與委託人權益的業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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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第 13 題
4. 投顧事業之證券分析人員在「廣播或電視媒體」及「報章雜誌」就個別有價證券之買賣進行推介或勸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在「廣播或電視媒體」交易時間及前後一小時內,不可推介個別有價證券
  2. (B)在「廣播或電視媒體」交易時間及前後一小時以外,可推介個別有價證券,但須有合理研判分析依據
  3. (C)在「報章雜誌」,不可推介個別有價證券
  4. (D)在「報章雜誌」,可推介個別有價證券,但須有合理研判分析依據
解析

(A)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廣播或電視媒體於交易時間及其前後一小時內,不可推介個別有價證券,以免即時影響盤中交易。

(B)錯誤。本項敘述正確:在上述時段以外得推介個別有價證券,但須有合理研判分析依據。

(C)正確(即錯誤敘述者)。報章雜誌並非一律不可推介個別有價證券;其得推介,惟須有合理研判分析依據。兩種媒體的差別在於即時性:廣播電視能即時左右盤中交易,才有交易時間前後的時段限制,平面媒體則無此問題。

(D)錯誤。本項敘述正確,正是報章雜誌所適用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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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第 40 題
5. 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存續期間是否可以增加或提取委託投資資產?
  1. (A)可增加不能提取
  2. (B)可提取不能增加
  3. (C)可增加,但要資產價值達新臺幣500 萬元以上才能提取
  4. (D)增加或提取均沒有限制
解析

(A)錯誤。契約存續期間並非不能提取,而是提取受有下限的限制:提取後資產仍須維持一定價值。若完全禁止提取,客戶資金將被鎖死在契約內,這不是規範的設計。

(B)錯誤。存續期間可以增加委託投資資產,只是增加時應一次全額存入保管機構。「可提取不能增加」把方向弄反了,受限制的是提取而非增加。

(C)正確。契約存續期間得增加委託投資資產;提取則須使委託投資資產價值仍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受任人接受單一客戶委託投資資產不得低於五百萬元,若允許任意提取到低於此數,最低委託金額的要求就會被規避。

(D)錯誤。增加雖無上限,提取卻不是毫無限制,仍須符合五百萬元最低委託資產的要求。「均沒有限制」忽略了最低委託金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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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第 14 題
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委託下列何機構受理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
  1. (A)臺灣證券交易所
  2. (B)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3. (C)臺灣期貨交易所
  4. (D)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解析

(A)錯誤。臺灣證券交易所主管上市有價證券之交易與監視,並非受託受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之機構。

(B)錯誤。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管上櫃、興櫃及債券市場業務,未受託辦理境外基金案件之受理。

(C)錯誤。臺灣期貨交易所主管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之交易,與境外基金募集銷售之申報受理無關。

(D)正確。金管會得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受理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案件。由集保結算所集中收件並搭配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揭露,可統一申報格式、集中管理資料,提高審查效率與資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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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第 39 題
7. 在市場投資組合右上方之投資組合,其市場投資組合與無風險資產權重可能為多少?
  1. (A)0.7 及0.3
  2. (B)0.8 及0.2
  3. (C)-0.2 及1.2
  4. (D)1.2 及-0.2
解析

(A)錯誤。權重0.7與0.3代表部分資金置於無風險資產(貸出),組合位於市場投資組合與無風險利率之間。

(B)錯誤。0.8與0.2同樣屬於貸出組合,風險與報酬均低於市場投資組合。

(C)錯誤。市場投資組合權重為負代表放空市場、資金全數存放於無風險資產,位於資本市場線的最左端。

(D)正確。位於市場投資組合右上方,代表風險與期望報酬均高於市場組合,須以無風險利率借入資金(權重為負的-0.2)再投入市場組合(權重1.2),即融資組合;權重合計仍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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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3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11 題
8. 下列何者並非發行公司債取得資金的優點?
  1. (A)享有稅盾利益
  2. (B)資金成本低於普通股及特別股
  3. (C)流動比率上升
  4. (D)財務槓桿比率下降
解析

(A)錯誤。公司債利息可列為費用抵稅,享有稅盾,確為發債的優點。

(B)錯誤。債權人風險低於股東,要求報酬較低,加上稅盾,債務資金成本低於普通股與特別股,確為優點。

(C)錯誤。發行長期公司債取得現金,流動資產增加而流動負債不變,流動比率上升,確為優點。

(D)正確(即非優點者)。舉債會使負債增加、財務槓桿比率「上升」而非下降,槓桿上升代表財務風險提高,是發債的代價而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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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3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31 題
9. 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1. (A)風險溢酬未包含在預期報酬率中
  2. (B)風險愈低,投資人要求之風險溢酬愈低
  3. (C)高風險未必獲得高報酬
  4. (D)投資人對公債的風險溢酬要求低於股票
解析

(A)正確(即敘述不正確者)。預期報酬率=無風險利率+風險溢酬,風險溢酬本來就是預期報酬率的組成部分,說「未包含」是錯的。風險溢酬正是投資人承擔風險所要求的額外補償,若不含於預期報酬中,便沒有人願意持有風險性資產。

(B)錯誤。此敘述正確:風險愈低,投資人要求的補償愈少。

(C)錯誤。此敘述正確:高風險只是「要求」較高的期望報酬,實際結果可能虧損,否則就不叫風險。

(D)錯誤。此敘述正確:公債信用風險遠低於股票,所要求的風險溢酬也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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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2 題
10. 一般而言,投資債券型基金可預期獲得:
  1. (A)高於市場平均之報酬率
  2. (B)等於市場平均之報酬率
  3. (C)低於市場平均之報酬率
  4. (D)等於無風險利率之報酬率
解析

(A)錯誤。債券型基金以固定收益為主,長期報酬通常不及股票為主的市場平均。

(B)錯誤。風險較低的資產長期報酬亦較低,不會等於市場平均。

(C)正確。債券型基金投資標的的違約與波動風險低於股票,依風險與報酬對稱原則,可預期的長期報酬率也低於市場平均,換得的是較穩定的收益與較小的波動。

(D)錯誤。債券仍有利率風險與信用風險,長期報酬一般高於無風險利率,不會恰等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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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25 題
11. 甲公司X1 年底有關資料如下:10%累積特別股,每股面額$10;總面額$900,000;普通股,每股面額$10;總面額$1,000,000;稅前淨利$600,000;所得稅率25%。若甲公司當年度流通在外股數無變動,則每股盈餘為多少?
  1. (A)$3.6
  2. (B)$4.5
  3. (C)$5.1
  4. (D)$6.3
解析

(A)正確。稅後淨利=600,000×(1-25%)=450,000;累積特別股股利=900,000×10%=90,000,累積特別股不論當年是否宣告都要從歸屬普通股的盈餘中扣除;普通股股數=1,000,000÷10=100,000股。每股盈餘=(450,000-90,000)÷100,000=$3.6。先扣特別股股利,是因為每股盈餘衡量的是「普通股股東」可分得的盈餘。

(B)錯誤。$4.5=450,000÷100,000,是稅後淨利未扣特別股股利就直接除以普通股股數;累積特別股對盈餘有優先請求權,其股利必須先減除。

(C)錯誤。$5.1=(600,000-90,000)÷100,000,是扣了特別股股利卻忘記先扣25%的所得稅;每股盈餘的分子必須是稅後淨利。

(D)錯誤。$6.3比連稅和特別股股利都不扣的600,000÷100,000=$6.0還高,沒有任何一種計算路徑能得到這個數字;每股盈餘的分子要扣稅再扣累積特別股股利,只會比$6.0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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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49 題
12. 所有風險相同而期望報酬率最高,且期望報酬率相同而風險最低之投資組合構成的集合稱為:
  1. (A)效率前緣
  2. (B)最小風險集合
  3. (C)最大報酬集合
  4. (D)最小變異數集合
解析

(A)正確。效率前緣是所有效率投資組合的集合,定義正是「相同風險下期望報酬最高、相同期望報酬下風險最低」。它是最小變異數集合在全域最小變異數組合以上的那一段,因為以下那一段在相同風險下有報酬更高的組合存在,被支配而不符效率。

(B)錯誤。「最小風險集合」不是投資組合理論的正式名稱。風險最低的那一個組合稱為全域最小變異數組合,而它只是效率前緣的左端點,不是整個集合。

(C)錯誤。「最大報酬集合」並非標準術語。期望報酬最高的組合通常是報酬最高的單一資產,它只是效率前緣的右端點,無法代表整條曲線。

(D)錯誤。最小變異數集合是每一報酬水準下變異數最小的組合所連成的整條曲線,包含效率前緣下方被支配的部分;那些組合在相同風險下報酬並非最高,故最小變異數集合的範圍比效率前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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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20 題
13. 甲公司出售機器設備予乙公司,銷售價格為$100,000,銷售合約規定X1 年1 月15 日甲公司須交付機器設備,惟甲公司需至X1 年2 月1 日才具收取款項的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甲公司應於1 月15 日認列收入$100,000
  2. (B)甲公司應於2 月1 日認列收入$100,000
  3. (C)2 月1 日甲公司帳上有合約資產$100,000
  4. (D)1 月15 日甲公司帳上有應收帳款$100,000
解析

(A)正確。收入認列的時點是履約義務完成、商品控制權移轉給客戶之時,即1月15日交付日;是否已取得無條件收款權利只影響借方科目(合約資產或應收帳款),不影響收入認列時點。

(B)錯誤。2月1日只是取得收款權利的日期,控制權已於1月15日移轉,屆時再認列收入將遞延收入。

(C)錯誤。2月1日甲公司已具無條件收取款項的權利,此時合約資產應轉列為應收帳款。

(D)錯誤。1月15日雖已認列收入,但收款權利尚附條件,應先列為合約資產而非應收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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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次|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第 40 題
14. 關於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得以單獨召集董事會
  2. (B)得以單獨召集股東會
  3. (C)得以在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其為公司之代表
  4. (D)得以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
解析

(A)錯誤。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獨立董事沒有單獨召集董事會的權限;審計委員會本身可以召集的是審計委員會會議。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上若有反對意見,是以記載於議事錄的方式表達,不是另行召集董事會。

(B)錯誤。監察人於必要時得召集股東會是公司法第220條的規定,但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並未把這項權限列為獨立董事成員可個別行使的職權;設有審計委員會的公司是由審計委員會整體準用監察人規定,個別獨立董事不能單獨召集股東會。

(C)錯誤。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代表公司,是公司法第223條的規定;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列舉可由獨立董事成員個別行使的條文並不包括第223條,這項代表權是由審計委員會以整體準用監察人規定行使,不是個別獨立董事的職權。

(D)正確。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4項規定,公司法第218條第1項、第2項等監察人職權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因此每位獨立董事成員均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這項調查權是獨立董事發揮監督功能的基礎,若必須先經委員會決議才能查帳,監督會失去即時性,所以法律讓成員可以個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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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3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11 題
15. 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主管機關得委託以下何單位受理申請案件?
  1. (A)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2. (B)證交所
  3. (C)集保結算所
  4. (D)不得委託其他單位受理
解析

(A)錯誤。投信投顧公會是境外基金總代理人與銷售機構的自律組織,負責自律規範與會員管理,但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明定主管機關得委託受理募集銷售案件的是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不是公會。

(B)錯誤。證交所負責上市股票的交易市場運作,境外基金不在交易所掛牌,境外基金管理辦法也沒有授權金管會把案件委託證交所受理。

(C)正確。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條之1規定,金管會得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集保結算所同時營運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掌握境外基金的申報與資訊揭露,由它受理案件可整合資訊並減輕主管機關的行政負擔。

(D)錯誤。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有明文授權金管會委託集保結算所受理案件,並非不得委託。主管機關保留最終核准或申報生效的權限,委託出去的只是案件受理的行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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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3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32 題
16. 上市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其持有人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轉換辦法隨時請求轉換,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1. (A)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得請求轉換,但不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2. (B)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請求轉換,不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3. (C)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得請求轉換,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4. (D)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請求轉換,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解析

(A)正確。轉換公司債持有人依轉換辦法得隨時請求轉換,在股東常會、臨時會的停止過戶期間也可以提出,但轉換後的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要等停止過戶期間結束才辦理。停止過戶期間股東名簿必須凍結,以確定有權出席會議與領取股利的股東名單;若期間內仍變更名簿,開會通知與分派對象就無法確定。

(B)錯誤。這是把停止過戶當成連轉換權都一併凍結;停止過戶只限制股東名簿變更的時點,不限制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公司債持有人的請求權不因股東會而中斷。

(C)錯誤。前半段對,但停止過戶期間正是為了凍結股東名簿而設,此時若辦理名簿變更,出席股東會及配股配息的名單就會變動,違背停止過戶的目的。

(D)錯誤。兩段都反了:停止過戶期間並不禁止請求轉換,反而禁止的是名簿記載的變更;此項把可以做的說成不可以、不可以做的說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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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4 題
17.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案件經撤銷申報生效或核准,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發行人或持有人有下列何種責任?
  1. (A)返還本金
  2. (B)返還利息
  3. (C)返還本息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4. (D)返還本息並負民事及刑事責任
解析

(A)錯誤。只返還本金會讓投資人白白損失資金被占用期間的利息,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要求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價款,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B)錯誤。只返還利息而不還本金顯然無法回復投資人的地位;規定是本金連同利息一併返還,還要對投資人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C)正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募集與發行案件經撤銷或廢止申報生效時,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發行人或持有人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該價款,並負損害賠償責任。加算利息是回復投資人資金被占用的損失,損害賠償則涵蓋利息以外的其他損失,兩者合起來才能讓投資人回到未認購前的狀態。

(D)錯誤。這項規定是民事上的返還與賠償義務,刑事責任要另外看發行人是否有證交法所定的詐欺、虛偽等犯罪行為,並不是一經撤銷就當然附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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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28 題
18. 融券人遇標的證券公司有下列哪種情況不用強制回補?
  1. (A)臨時股東會
  2. (B)除權
  3. (C)股東常會
  4. (D)減資
解析

(A)依融資融券作業辦法,臨時股東會非屬強制回補之事由,融券人毋須回補。

(B)除權除息基準日前需強制回補融券,以利股東名冊整理。

(C)股東常會召開前依規定須強制回補融券。

(D)減資基準日前融券人亦須強制回補,以辦理股份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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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1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50 題
19. 下列何者得擔任境外基金之總代理人?甲、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乙、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丙、證券經紀商;丁、信託業
  1. (A)僅乙、丙
  2. (B)僅甲、乙、丙
  3. (C)僅甲、乙
  4. (D)甲、乙、丙、丁皆可
解析

(A)錯誤。此組合漏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事業本身就是基金的募集與管理機構,最熟悉基金運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明定其可擔任總代理人。

(B)正確。境外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境外基金之總代理人得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經紀商擔任。三者都是受主管機關監理、具備基金銷售或投資業務資格的機構,總代理人負責在國內代理境外基金的募集、銷售與資訊揭露,須能對國內投資人負責。

(C)錯誤。此組合漏掉證券經紀商。經紀商直接面對投資人、具備銷售通路,是境外基金在國內的重要銷售機構,辦法明定其可擔任總代理人。

(D)錯誤。信託業雖可透過特定金錢信託銷售境外基金,但那是以「銷售機構」身分參與,不在總代理人的資格名單內;總代理人限投信、投顧與證券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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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20 題
20. 申請股票上市之發行公司雖符合上市審查準則之上市條件,但有以下何種情況,經證交所認為不宜上市,得不同意其股票上市?
  1. (A)有足以影響公司財務業務正常營運之重大勞資糾紛或污染環境情事,但已經改善
  2. (B)有重大非常規交易,但已經改善
  3. (C)申請公司或其現任董事、總經理或實質負責人於最近十年前有違反誠信原則
  4. (D)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足以影響其上市後之證券價格,而及於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虞
解析

(A)錯誤。上市審查準則第 9 條所列的是「有足以影響財務業務正常營運之重大勞資糾紛或污染環境情事,尚未改善」;本項已經改善,影響營運的風險已消除,不再構成證交所拒絕上市的事由。

(B)錯誤。重大非常規交易同樣以「尚未改善」為不宜上市的要件;既已改善,代表公司治理缺失已矯正,證交所不能再以此為由不同意上市。

(C)錯誤。準則檢視的是申請公司或其現任董事、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最近三年內」有無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十年前的事已超出審查期間,不能作為不宜上市的依據。

(D)正確。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 9 條,申請公司即使符合上市條件,若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足以影響其上市後之證券價格,而有及於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虞,證交所仍得認為不宜上市而不同意。形式條件是最低門檻,證交所保留實質審查權,正是為了把可能污染市場秩序的公司擋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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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第2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第 40 題
模擬作答 投信投顧業務員(三科)(每回 150 題)→